• 14

北市單車速限15公里擬開罰 網友怒~

  速限15公里真是太超過了,根本就是暴政,提議的人根本就是腦袋裝大便,不管在市區或是郊區,有時為了避免被後車追撞,或是避免阻礙交通,必須要騎很快,難道他們連這點道理都不懂嗎?如果這時候還慢慢騎,是不是阻礙交通,萬一被後車追撞,難道我們要自認倒楣嗎?汽機車就可以行駛這麼快,難道還怕單車會超速嗎?真是夠了
感覺.....
類似當年台北的「抓電玩」事件要上演了!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看了就想笑...
好長官可能上次摔車受傷...
好長官擔心各位騎太快受傷..
好心被雷針
個人認為速限 15 公里非常的不合理
隨隨便便一騎就超過了
以速限 15 公里這樣踩踏,很傷膝蓋
若能限定在 速限 20~25 公里
我想這樣大家都能夠接受
這也是合理的騎乘速度不是嗎?

不知政府官員看不看得到我的建議
若有看見請修正 速限 15 的規定謝謝
並且請政府官員親自裝個里程表騎看看就知道了
Coolive2003 就是 阿韋,阿韋就是我,不知如何開口於人對談,所以平時都是超安靜...
引述官網:
市府擬訂「腳踏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主要是基於保障單車騎士生命與交通安全規範
----------------------------------------------------------------------------------------

既然是為了騎士安全...為何沒戴安全帽這一條?

迷之音:這樣市府的公共自行車就被打槍了...要追加公共安全帽(就算有...誰敢戴??)
pow pow wrote:
台北市政府要是真的限...(恕刪)


沒車牌拍到有用嗎 ?

用攔車的方式上班時間警察敢嗎?

我沒帶證件隨便虎濫一個身分證字號+名子+地址他知道嗎? 這告訴我們平時要多熟被一組虎濫的個人資料.

有那個美國時間搞腳踏車.拿來搞機車績效不會更好?...當然拿來搞機車賺的比腳踏車多很多..



這個法就算立了也只有當發生車禍 or 人行道上撞到人時 拿來作為責任依據用的..實務上並不會有員警想要執行.
因為光第一點..腳踏車沒有車牌..要怎麼執行?
這樣的話~我一定到台北市去故意超速給警察拍照
為何所有交通取締台北市都比其他縣市嚴格?
限速15乾脆發起單車族手推自行車到火車站前散步好了
想想來個幾百千部單車在忠孝西散步多壯觀啊

 林北我用一隻腳踩也超過15km,還好我住桃園。
郝市長還是有在騎車拉~~~我上個月在關渡還有遇到他勒
帶著老婆小孩 不過他真的騎很慢 連同行的初學女生朋友 都可以超過他
還覺得他騎太慢勒 開玩笑可能是上次摔一次嚇到了吧~~
話說還來15公里真的是出乎意料的慢阿~~~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