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60327 wrote:突然想到...若是牽著車跑..時速超過15KM不知道會不會被罰... 或許以後在路上跑步超過時速15公里也會開罰。載人的部分,就由車主依據車型、體力選擇要不要載,而不是強制不能載人。
在台北上班時只騎15在慢車道....阿是想請傷假還是喪假??我家王子才念小學,速度就不只15了...15是吧,不管是誰定的,叫他(們)上班時間從市政府騎到仁愛圓環再回市政府,保持不超速不走騎樓人行道試試。不久就可以換人訂法了吧,這樣搞改騎機車比較實在,哪還顧的了節能減碳陪政客呼口號??新聞是不是還有提到單車要車藉個來著??民國二十幾年的時候好像單車是有車牌的,現在是復古嗎??還是嫌監理所太閒??製造就業人口??報新聞該讓大家知道是誰搞出這種東西,為上級爭光喔話說到底哪裡可以讓各種車輛和人和平共存的??考察費這麼多,用到哪去了
太鬼扯了啦~~我跑步都有15公里 ~~~人行道本來就是給人走的那是不是行人走太快也要罰錢阿單車限啥速度阿~~單車不能在人行道超過時速35KM就好啦....訂出這種條款的人 還是想到舌麼就規劃舌麼 真是人頭豬腦一ZZZzzz~~Orz對不起 人行道的限速度的部份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