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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被貨車撞了

個人較為好奇的是....

小貨車有自己的汽車道...

您是在哪一種車道呢???
板大就找出狗主人吧 !! 這樣放任自己的狗出來肇事

這個已經構成過失傷害罪的說 @@ 國外有案例可以判賠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跑走阿..........

我覺得這是免洗帳號=___=
-------------我是分隔線-----底下是不重要的牢騷-------

現在自己騎機車跑過道路,才知道保持安全距離真的很難


一有空隙,就一堆車搶著塞 尤其是尖峰時段!!!!!


鑽阿鑽阿鑽的..那些最好通通不要出事,出過事後就知道要乖了..
shark021 wrote:
已經不是之前的有道德有人情味的台灣
...(恕刪)


之前??
樓主指的是那個年代的事?
space123 wrote:
喔喔 代誌大條是指...(恕刪)


說得沒錯,即使在法律上樓主完全沒責任,
誰敢保證樓主可以拍拍屁股完全沒有任何麻煩走人?
錯的是後車,難道對方就會乖乖認錯認賠不作無理要求?
鬧上法院樓主又能清閒?
樓主沒錯絕不代表樓主沒代誌。
看完車友的發言...
這社會真的生病了...
雖然說花錢事小...破財消災...
但...卻不可以姑息養奸...
雖然沒看清楚肇事者的車牌號碼...
但...當時如果找警察來...報案...
再調閱週遭錄影帶...是有辦法把肇事者揪出來的...
這種人...一定要讓他嚐嚐肇事逃逸所必需付出的代價...
不然...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的~~
真是可惡...
我的看法不太一樣,不過樓主沒事比較重要,
先聲明不是想筆戰喲..或許版主是沒錯的,但這件事卻讓我想到一些我們應該要自己注意的地方...
首先緊急剎車真的很危險,當一定的速度前進時,前方緊急剎車,後方心臟會跳出來,我相信貨車有注意到,才僅撞歪後輪,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前方腳踏車的突然剎車,照成後方的貨車根本沒時間反應..尤其是跟在後方時.我相信大家應該都有曾被前方的緊急剎車嚇過的經驗...
再來,腳踏車本來就是較弱勢的交通工具,應該靠邊走才對阿,當腳踏車騎在一般馬路正中央,與車爭道不覺蠻可怕的嗎??如果今天腳踏車是騎在自行車道或靠邊或機慢車道上,又中規中矩,那就有話說,但若有錯誤在先就不一定弱者才有道理,有車曾經被一個闖紅燈的機車攔腰撞上,並沒有輸喲,還要求對方賠償,因此,並不是每件禍事都絕對大車錯.

套一句板上一位大大說過的話,先保護自己,例如不要併排騎車..讓腳踏車與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能和平相處才是首要,....
我騎MTB與林道裡的精靈一起共舞...
換個角度想人沒事就好了吧,
人平安才是最重要的,至於撞你的人你只能想
個人作業個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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