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frog wrote:既然不再進河濱~你又...(恕刪) 1.批評人家文章之前請認真看完對方文章 這是基本禮貌2.我一直強調建立共識 請問警察都管不了的事 我如何管事?3.所以我該騎我的車 你騎你的 出事是其他人的事...這議題就這樣over ?難道這社會就該這麼自私嗎?車友之間就該如此冷漠嗎?這樣的社會對立態度~你認為真的好嗎???另 我家住淡水 我有可能一輩子不碰自行車專用道嗎?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還是要培養國人良好的觀念,政府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所謂競速指的應該就是尬車的行為吧!尬車的確比較容易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但如果沒有競速的行為,單單就是騎車的速度比較快那應該是OK的,要不然搞一個最高限速20km/h,說實在的這個數據是怎麼出來的也沒人曉得,且需不需要比照高速公路的規定,來個最低限速15km/h、不可隨意停車等等....
clchen12 wrote:那些都是常識,沒什麼...(恕刪) 說得很對!!重點還是人是否尊守規則,以及替別人多想想.法律訂得再周嚴,有心的人還是會鑽法律漏洞,而且洋洋得意,這就是我們的社會已經生病了!
該怎麼樣,基本道德規矩,人人皆知,剩下只是人心能否自律的問題。河濱公園自行車道的用途是讓男女老少休閒專用,不能否認大部分的騎乘者都是悠閒漫遊,要練腳力求快競速的,這裡並不適合;若執意要,也該選離峰時刻,不要去影響其他使用者。單車,再快也是單車,要快不如到馬路上去,更寬更大條,不是 ?
德國有無限速的高速公路 , 國外最內線超車道不會出現龜速車 ... 所以速度高低根本不是問題 , 問題在於人 . 通常問題都出在於一些龜速又不肯靠邊騎的人身上 , 檔到路了根本不管別人要不要用路 , 要馬停在路中間 , 要馬並排聊天 , 說不讓路就不讓路 , 有些小孩騎車左晃右晃 , 父母也不會出聲管 ....... 我認為重點是這些年來台灣的教育出現了根本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