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妹只是幸運的有帶安全帽,腰著地時沒有傷到骨頭,
如果今天小妹摔著了斷腿斷手的,或者更嚴重的到西方去,
那對一個人的生命來說太不值錢了,或許不完全是撞我的人的錯,
但政府對於規劃河濱公園應該要有更完善的防護設施,說真的,
我摔下去的那個地方,防護設施真的太簡陋了,
很感謝把我從水溝扶起來的大叔,還有企圖要支援的車友,
雖然不相識,但感謝你們。
但是大概友好一陣子不能騎車了吧!為了搭車回去,
已經把單車的輪子都卸下來了,昨天要組回去的時候,
發現零件有掉,而且那時受傷爬起來後,我還有騎一小段,發現前後輪煞車都咬死,
最後時在是痛到沒辦法騎,不得已才將它拆除,載回家。
要休息好一陣子了。
平常都是一個人晚上騎河濱, 後來女兒也吵著要一起去,
我覺得小孩晚上騎有點危險, 所以就答應星期天帶她去,
我知道假日淡水的車潮, 所以行前百般叮聆要靠邊騎,
從關渡往淡水一路上我比她還緊張, 一直提醒靠邊靠邊,
她被我也搞的緊張起來, 因為太靠右還數度跌到路外,
後來我就不吵她了,沒想到她邊騎邊開始欣賞風景,
就這樣騎到對向而不自知,搞的人家緊急煞車,
我和女兒都嚇壞了(對向的人也是),趕緊向人家陪不是,
本想就此折返回家,想到這樣可能會對她留下陰影,
就硬著頭皮繼續前進, 她也許開始緊覺這裡是自行車"車"道,
不是公園,騎車開始比較專注,後面就順利多了。
我想說的是,大家都想在美美的河濱騎車,
小孩也是,騎膩了小公園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然而台灣的自行車專用車道這麼少,人卻著麼多,
如果每個人的禮貌能多一點,速度能少一點,
也許這樣大家都能享受騎乘到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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