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nt-Friend wrote:都不用爭論了,我贊成直接幹架,誰的拳頭大誰就贏,講那麼多幹嘛...台灣人本來就是屬於爭強鬥狠的民族了 台灣人爭強鬥狠??我覺得台灣人應該算是比較溫和的民族不過有大大提到單車族不守交通規則這一點我倒是覺得沒錯最近這一兩個月上班的時候都會在路上遇到一個單車騎士雖然不是穿著光鮮亮麗的車衣不過全身配備整齊,安全帽、手套等都有第一次遇到他,闖紅燈穿越新店中興路檳榔路口第二次遇到,闖紅燈...第三次遇到,闖紅燈...第四次遇到,闖紅燈....我忘了一共遇到他幾次不過有看到他的,他每次都闖紅燈雖然我自己也騎單車不過看到同一個人在同一個地點闖紅燈這麼多次講句難聽的要是出了意外,只能說"應該係後"
procd007 wrote:想告訴樓主一段話若你...(恕刪) 同意紅線停車,在轉彎處檔到汽車的路了換做什麼車都一樣,叫警察來可能你還要賠汽車的板金費用如果汽車為了閃你,撞到對向車,責任要算誰的呢?(很多這種狀況)換做卡車來,看要閃哪裡去…要講手機有很多方法,停在較空曠直線,不然有一種東西叫 免持聽筒不管開車、騎機車、腳踏車,我一定不會在轉角暫停下來開車最常"叭"的就,拼排騎車..........
786dai wrote:如今天開板大能以 宣導路邊停車盡量靠邊 或是不要停在轉彎處...不然會發生你所發生的事件....這樣的討論不是會比較具有意義嗎??(恕刪) +1看許多單車版的報怨文,得到一個感想,不吐不快01單車版是個不容許版友抱怨單車車友的地方很多時候明明就是抱怨人本身的不良行為,導致後續種種是非"反正只要是騎單車的人一定就是對的"而且不容許別人糾正,否則"正義魔人"一定強加在身上甚至讓人感覺單車版的管理員也非常偏頗單車版友只准騎單車的抱怨別人,卻不准別人抱怨單車的不良行為,在刪文的處理速度有著極大的差異不可置否,單車熱在01這個網站推波助燃之下才有今日的成果但就好像只顧生小孩而不負責教育!放任自己小孩危害社會妨礙其他人的自由..題外話:為何這篇抱怨文都快3天了,還不見管理員移文,要是別人抱怨單車行為,可能手腳會比較快一點
Giant-Friend wrote:都不用爭論了,我贊成...(恕刪) +1不過大多數人都是嘴上爭強鬥狠.尤其是在網路上.8:5 wrote:他有停應該就是覺得...(恕刪) +1我覺得你講的很客觀,尤其是[只能嫌他開車技術不好,不能說他蓄意撞您...]這句話最實在像我昨天晚上在台北敦化南路仁愛路的圓環路口,騎機車等紅燈.在機車停等區被被後方一輛小黃撞飛出去.機車只有後擋泥板被撞折成一半,小黃司機有下來第一句話就說抱歉及主動扶正機車及把後擋泥板給扳回來.我的身體飛出去時右腳好像割到開大燈開關的下面,所以有1.5公分的割裂傷見血.朋友當下沒有什麼事,今早才發現手腳屁股右方都有一塊一塊青.重點是那個司機說有踩煞車,但沒有踩到底,所以才會有餘衝力撞到,我自己也有汽車,也認同這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以雖然是他理虧,但我當下只有罵他幾句,舒解心中的不爽,也沒有跟他拿錢也沒有報警,因為人沒有什麼事,機車也沒有什麼事,何必得理不饒人,而且如果叫警察來,做筆錄是很花時間的事.今天看到大大說的[只能嫌他開車技術不好,不能說他蓄意撞您...]滿能總結我昨晚被撞的事件.個人覺得如果樓主覺得不舒服,事發當下應該現場去處理,不管是直接找車主談談還是報警處理都可以.但如果沒有當下處理而是上網貼文最好也不要貼車號,最近發生的韓國女明星因為網路言論而上吊自殺事件應可足以為鑑.
da886606 wrote:難道你就是車主嗎?撞...(恕刪) 我真懷疑你們這些人真的有看內文嗎還是只是隨樓主起舞罷了還是說在這裡就是騎腳踏車的最大?其他人都該死呢?一堆人都只會情緒性發言而已明明都是雙方都有責任的事卻搞成都是只有對方不對真的是對方的錯就去告吧又何須多言呢
基本上都有錯不過千錯萬錯我覺得是台灣人的教育出問題我家剛好是國光號下車的地方在台北車站附近結果滿地的菸蒂跟垃圾3不5時還有全民的運匠跑來巷子尿尿然後還看過幾次遊民在那乞討還有的更誇張當眾打手槍旁邊又一堆算命的在那說 年輕人你今年不順喔 我幫你算亂到最高點就是了哀....................................彼此互相尊重一下的小事結果弄成這樣所以台灣只能算開發中國家
godcat wrote:我真懷疑你們這些人真...(恕刪) 算了啦腦殘沒藥醫那些違規在先還能理直氣壯的早晚被撞死....就算有賠償也花不到了害我又想到上次那篇要把車搬去廟裡面被制止,還和廟方人員吵,然後上網來po文的那篇....素質真的越來越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