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你騎單車安全帽戴了沒你的單車尾燈夠閃亮嗎你的單車前燈裝好了嗎你騎車會遵守交通規則嗎你想讓別人尊重或是想讓政府正視單車族何嘗不從我們自己做起別再鼓譟聲援捫心自問看看自己想想你的週遭是否有潔身自愛呢我開車時是個開車族騎機車時是個機車族
這是"人"的問題 而不是"權"的問題這是"素養"的問題 而不是"態度"的問題請問有多少單車族 是真的通勤目的我相信有很多但有更多的 只不過是下班或休假閒暇用的只要騎單車都可以號稱"節能減碳"??都可以將之無限上綱??騎車最大? 就因為你不斷的消費"節能減碳"這句話殘障者的路權呢? 人行道上的導盲磚呢?真要吵起來~你的節能減碳 大過於弱勢團體嗎?有時候~節能減碳這句話真的變成大頭症的病因當然 你的大旗一揮 誰敢說你節能減碳是屁呢?
dosline wrote:這有何大頭可言......(恕刪) 對啊,我也看不出有何大頭可言。想法嘛!不論是開車、騎機車、自行車……大家都希望所在的環境可以更好。不過,國民禮儀真的是最重要的一環。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相互禮讓,那還有需要自行車道嗎?呵呵呵……發揮禮讓的精神才是關鍵吧!支持樓主的理念+1
waroro wrote:同意!長久以來,道路...要解決交通問題,就是不能給開車族太方便,否則永遠解決不了。(恕刪) 說得太好了!就目前情形看來,這個城市根本是為開車族存在,誰都得配合他們:等個公車要站在馬路中間,忍受雨天噴水與廢氣味;騎個車要小心他們忽然插到你面前臨停,也要小心突然打開的車門;明明綠燈,過個馬路,還要讓他們先轉彎...我一直贊成對開車族採重稅、高價、法規多的方式抑制汽機車族,至少在大眾運輸工具非常方便的台北市來說,汽機車沒有必要那麼多,應該鼓勵大家多使用捷運和公車才是。支持板大!不管單車族有多少人違規,那都是另一個議題,和路權沒有關係。難道因為有人不守法,大部份人就沒有資格要求路權了?不同議題,請不要混為一談了!不管什麼族群(汽機單車行人)都有不守法的,但不能因此不許他們要求路權的權利。
Jean_house wrote: 正當政府開始積極...(恕刪) 樓主所說的狀況其實不只是自行車。騎機車也會有同樣的狀況與心情,只不過自行車相對弱勢。但是,人行道上的行人不是更弱勢嗎?有一半分給機車停,偶爾還有迎面而來的機車和自行車......所以我贊同前面有些網友的觀點,這是人的問題成分居多,不管走路、開車、騎機車、騎自行車,大家都以自己為中心,不守法(執法也不嚴)、不尊重他人。不過我個人是覺得比起大陸,台灣算不錯了啦。回到正題,目前我個人是不贊成自行車專用道,原因如下:(1) 以都市的運輸系統角度而言,現階段搭乘公車或大眾運輸系統,對節能減碳,改善交通和人身安全等各方面綜合考量也是不錯的選擇。(2) 以自行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工具的人太少了。損失1~2米的路寬,實在很難讓其他交通工具的用路人信服。當然如果騎自行車上下班的人有騎機車或開車的人的1/2,我認為那時設置自行車專用道就有討論的空間。(3) 我個人的想法自行車應該比較接近於行人的性質?舉個例子,我哪接近六十的大阿姨,生活上的交通,自行車佔了很大的部份。包括買菜,購物、到捷運站轉乘等,但都是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在他沒買腳踏車之前,這些地方他都用走的,我覺得腳踏車這樣用好像也不錯。(4) 還有馬路上有了自行車專用道騎車真的會舒服嗎?不要忘了台北河濱公園內的自行車專用道上,到了假日車友多的時候,對不懂事的小孩、疏於約範小孩的家長、呼嘯而過的自行車高手.....等,大家彼此的抱怨有少嗎?也許到時候交通規則會多了幾條,自行車也要考照了(為了開罰單)。所以我覺得設置自行車專用道的時機好像未到。以上是我就一個以大眾運輸系統通勤,自行車休閒的人的淺見,供大家參考
我相信如果有了應得的權力那麼也少不了應盡的意務如果有了相關法規自行車專用道也全臺灣都有了但是限制自行車只能騎在機車道與人行道間小小的自行車道裡其餘路段必須牽車且限速10公里/小時超速罰1200這樣會不會騎公路車的朋友也會像騎重車的朋友要求可以騎在機車道上然後不能隨便停車要停必須找自行車停車格違規就拖吊另罰600從此不能隨意下車購物而且部份路段停車計次一次10元未帶安全帽罰500紅燈右轉罰1200闖紅燈罰1800逆向罰600.....................................每年還要繳自行車牌照稅26吋180024吋160020吋1400以下900及第三責任險一年500這當然是誇張了但是如果需要大家付出更多的時候大家還願意騎自行車嗎台灣就這麼大如果每個路段每種車輛都有專用道我覺得實在不可能萬一哪天直排輪跟滑板的也要專用道這還得了我不趕時間的時候也騎自行車出門工作也知道有許多問題的存在許多時候也為了自己的安全當個被討厭的騎人行道的人我相信更大的行車空間是要互相禮讓及尊重如果用路人無法互相禮讓與尊重就算每條路都跟凱達格蘭大道一樣寬又有專用道還是會覺得跟沒有一樣這道理其實大家都懂只是難免騎在路上身不由己在所有用路人的素質不可能達到一個人人滿意的水準前大家就先禮後兵 ~ 各憑本事了套句在大陸工作時常聽到的話問題不大~解決不了~
lobbyyah wrote:樓主所說的狀況其實不...(恕刪) (2)[ 以自行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工具的人太少了。損失1~2米的路寬,實在很難讓其他交通工具的用路人信服。當然如果騎自行車上下班的人有騎機車或開車的人的1/2,我認為那時設置自行車專用道就有討論的空間。]要先做自行車專用道上班族才能安全騎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