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偉 wrote:
也許請不吸煙的人,留一點空間給吸煙者吧!
不然,請國家立法,讓香菸列為毒品,中華民國境內不能抽煙。
這樣吸煙者就沒話講了!!
就算法律把香菸算列為『毒品』
我相信您還是會抽的!
難道列為毒品您就不會抽煙嗎?
您是開玩笑的吧!



想抽、愛抽、故意裝作沒有二手煙這回事


您就繼續抽煙吧!!



繼續找藉口吧!!
接下來您可能要說『如果法律規定在禁煙處抽一根煙罰100元我就不抽』
但是,我相信您一定會繼續抽
因為您可能會想『抓到我,我就不抽』
但是,誰管你!?你有沒有公德心是你家事;你是否珍惜健康,也是你家事!
反正,藉口要多少有多少
但是,妨礙到清新空氣,那您應該檢討一下
如果『大家讓你抽煙』,
那,『你高興的時候正好是別人(不吸煙者)痛苦的時候』

為什麼不能換成『我高興(空氣好),你痛苦(你不抽煙)』
請問,別人為何要忍受你的二手煙????
理由?因為你愛抽煙?
因為抽煙是一種癮,不抽很痛苦?
我還是想不出來『別人要忍受二手煙』的好理由


因為我不抽會頭痛,是一種『不抽煙會難過』的病?
(各位睿智的煙友,多想一些理由教育那些不抽煙的人吧!!)
你如果認為『別人想要消滅抽煙者』
換句話說,
難道抽煙的人消滅不抽煙的人嗎?
難道,抽煙者都想傷害不抽煙的人的身體健康嗎?
別人捍衛自己的健康,覺得二手煙臭,給你白眼,錯在哪裡?



你健不健康我管不到,但是,為何要妨礙到不抽煙人士的健康???
理由????
如果您在家抽煙,就完全不會妨礙到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