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id wrote:
騎上人行道 就不會遇...(恕刪)
騎自行車時我也是只敢騎人行道,
不得已或沒車時,才敢騎在機車道上,
還要不時注意有沒有人喝醉酒從正後方高速接近,
肯揚 wrote:
這種“車禍“也說不定是哪一方的錯啦...(恕刪)
個人認為"絶對"是開車門的那個人的錯,
停在路邊,駕駛從馬路下車,
開門前不看後面,害到的是別人,標準的自私
下車後不看後面,害到的是別人和自己,真正的不要命
所以如果開車或騎車經過這種車子的旁邊,
在下一定都會保持一個車門以上的安全距離,
防衛駕駛真的很重要,就是把其他人車都當作危險人物就對了.
說了這些,要做到往車方向反應,其實是很困難的,一般人的反應都會往反方向躲避,想辦法閃躲,所以當下思考臨場反應將決定傷害程度,以上個人想法,若是有更好的做法也請大家一同討論。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