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125181 wrote:這時52T的大盤就發... 看樣子,槍套(放逼逼槍)、鉛袋(綁在小腿肚),即將成為下一遭的單車基本配備:1、將槍套斜背還是綁在大腿上,掏槍快為要,快狠準。2、綁在兩腿小腿肚上的鉛袋,放多幾條鉛條。被咬時,狗牙會掉光。
狗有狩獵追逐的天性騎愈快 它愈喜歡追(有的只是玩 有的真的有攻擊性)碰到時通常我會放緩前進 眼睛注視著它不要害怕 而有突然的動作小朋友常常害怕 而有突然的動作 如此反而受到攻擊請動物系 獸醫系的專家幫忙解惑吧...................................................有的車友可能是愛玩吧喜歡對狗狗罵兩句...捉弄............~~~尊重狗權吧
mbkai wrote:看樣子,槍套(放逼逼...(恕刪) 男子用BB槍打狗 吃上官司桃園一名冷氣工人,因為住家附近有成群結隊的流浪狗影響環境安寧,干擾到老婆坐月子,自己也睡不好,上班精神不濟,工人於是到模型店買瓦斯BB槍打狗,被警方認定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因此吃上官司,這名工人大喊冤枉,這下子問題大了,更睡不覺了。被野狗吵得睡不著覺,連媳婦坐月子,小孫子也被嚇到哭鬧不停,兒子於是買了一把BB彈瓦斯槍來打狗,野狗趕不走,反而吃上官司,感到很冤枉。
guesclin wrote:是誰跟我說CO2槍沒...(恕刪) 就個人目前的瞭解,CO2的槍確實不全屬違法,至於電槍,要改到能違法也不是這麼容易。所以應該是說您誤會了,違法的並非何種動力的槍,而應該是說,當你的槍枝被警方認定有違法之虞時,他們會拿那一把槍去作槍口出速動能檢查,忘記是幾焦耳為違法上限,但似乎是以0.25克的BB彈而言,槍口出速達到210KM時,那把槍就有成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了(因為已經具有殺傷力)。而就之前跟一些玩家討論過的心得是,槍口出速達180KM時,那把槍已經可以把人打出皮肉傷,基本上比賽沒有全副武裝的是不會玩這麼大。再者,不建議沒事帶槍在身上還用槍套(不管你用腰掛、腿掛)外露者,很容易被警方視為有非法意圖(因為現在的槍枝你真度太高,在去火力強化給他上個全金屬套件根本沒人能辨真假),很容易就賞你一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所以強烈不建議。而且火力不夠強的槍打狗只會更容易激怒他,火力夠強的槍很容易就被帶回警局,你想這樣好嗎?我還是強烈不建議呀。別害生存遊戲被冠上暴戾的罪名。
有一次騎在坡上時民宅的狗狗衝出來俇吠頓時有被嚇到不過騎在坡上已經夠累了.又不想下車牽(因為我覺得在坡上一但落地.在騎上去時更要花很多的腿力)所以本人在坡上死撐狗狗就在我後頭猛吠(邊跟著我)直到離開牠的勢力範圍說真的心裡想...牠真吵爬坡都很累了.還來亂...很想回罵牠但...聽不懂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