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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媒體知道騎機車、自行車上班的"傷亡率"有多高,應該就不會只報導"三年省40萬"的偏頗內容了

Pachilla wrote:
這個就諷刺了﹐ 小弟...(恕刪)



GOD BLESS U ~~~

希望你的手趕快好~

小弟現在也騎車上班~新莊~新店

每天都要經過大漢橋和秀朗橋~

說實在還蠻HIGH 的 = =

盡量避開上下班時間騎~

當然安全帽是一定要戴的

還請各位機車大大~~

看到小弟不要逼的太近~

我只是小小的BIRDY > <

THANKS ^ ^


總之~政府趕快規劃啦~給自行車一個路權和保障~^ ^


我們主管最近為了省油錢改騎機車上班,每天來回50幾公里,辦公室同仁一再勸他騎機車危險性高,不用省這個錢〈他哥哥前幾年才因騎機車等紅燈時被闖紅燈的的轎車撞死,至今凶手還沒找到〉,他不聽勸告,結果上週一上班途中不幸被一位女士轎車追撞,肋骨斷三根重傷,現在還在住院治療中!所以騎機車、自行車上班的"傷亡率"真的很高,各位要三思!

臺灣有多少地方有夠方便地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
誰不想好好利用現有的公車、捷運上下班...

等車有一班沒一班
30分一班 還得轉車
實際體會各地的交通情形吧



麻煩可否透露一下您說的傷亡率到底有多高?

看是您統計的或是交通部統計的.......數字會說話

另外, 基本上機車應該跟自行車分開比較吧?

機車應該是跟汽車的傷亡率比較, 因為都使用汽油, 速度上在市區也都差不多

最好看有沒有出事原因比例比一比........

或許像你說的這種"無辜"傷亡率發生比例也並不是太高吧?

台北市五月份交通事故有增加趨勢,交通局統計從五月一號到十一號,死亡交通事故已有六件,六人死亡,其中機車騎士就佔五人,與今年一到四月份比較有增加趨勢。

台北市交通局統計從五月一號到十一號,發生的死亡交通事故已有六件,死亡六人,其中機車騎士五人,行人一人,平均每兩天死亡一人,和今年一到四月相比,有增加趨勢。機車五人中,自用小貨車和計程車各造成機車騎士一人死亡,值得注意的是自摔者高達三人,占機車所有死亡數百分之六十。由於騎機車失控自撞者增加,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呼籲機車騎士應謹慎小心駕駛,不要超速行車,以免失控造成意外。

根據歷年統計資料,台北市機車死亡者以二十四歲以下最多,這一年齡層就占台北市所有機車死亡者四到五成,顯示多數案件肇因是爭先及沒有禮讓。交通局強調交通規則訂定目的,是為保護市民交通安全,並非拘束民眾;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能獲得最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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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行車的部分但是這是假的
要騎的人還是會騎,不騎的人永遠找的到藉口(空氣不好,不安全,會被撞飛.......會發神經)

如果真的要去作就別想那麼多....不然環島也別去了(太危險),河濱也不該去(小孩太多,人太多)

國也不用出了(怕飛機掉下來),火車也別座(怕出軌)飯也別吃了(怕中毒,怕噎到)

最好每天關在家裡....(這也不安全,可能碰到地震)

如果每件事都怕東怕西....那就真的別作了

任何事都有Risk,但是Be Prepare

作一個行動派吧........

凡事注意凡事小心,小心駛得萬年船.....但也不能連船都不開吧
AKG K240mk2 /K240s /K240DF /K240m /K240
Pachilla wrote:
這個就諷刺了﹐ 小弟...
...所以記得看醫院也要貨比三家。(恕刪)


我從小在北醫看到大,近幾年來對北醫的醫生也是失望有加++...
企業化經營的失敗案例,完全喪失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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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hilla大大的案例,個人覺得那個駕駛要負完全的責任,而且是刑事責任!他根本就沒有在看路,紅燈他還可以衝出來,就算是坦克車在他面前,他也看不見。

小的在幾年前,過年時節去光華商場逛。過年時路上可以說是完全沒車,在忠孝東路口綠燈要過馬路,一個年輕人騎機車,我騎自行車,一起過人行道,機車當然比我快過,結果他就被一個根本不看號誌的傢伙撞飛出去,還好那輛汽車時速應該是在20以下,東西向也沒有車在跑,年輕人還爬的起來,有看到外傷,不知有沒有內傷。

那個撞人的駕駛及一整車的人,連把頭探出窗外問一下都沒有,還不慌不忙的倒車退回人行道以內,你說,這樣的人該殺嗎?所以我認為那個撞你的駕駛有絕對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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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安全還是騎自行車安全,我覺得見人見智。對我而言是騎自行車安全。
我是老人,所以機車騎的不快,不快的結果就是經常被後面的機車追撞。說不快,我也是有50到70的速度在騎,可是一樣被追撞,而且不乏小女生追撞我的車。我是不懂現在年輕人騎車為什麼需要這麼高的時速,紅燈一起步就已經超過70了...

騎自行車我都走人行道、安全島,或小巷小弄,反而比騎機車安全很多。

信義路在捷運施工之前我常走,就看到一個騎機車的年輕人撞上計程車的尾巴,然後整個人飛到那輛計程車的前面來,還好當時是在等-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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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在的話,都不是車的錯,都是人的錯,只要那個人前晚沒睡好、看小姐、想情郎、不看路...啦啦啦...等等,就算把金字塔、萬里長城放到他面前,他都要撞。

受傷程度:
騎自行車被撞>騎機車>開汽車>開坦克...

以台灣人的守法程度和腦袋胡思亂想的程度-->運氣+小心+天命...
真的天要亡你,就算開坦克都會被飛機撞...

天佑吾輩!
自求多福!
那應該建議保險公司
針對腳踏車 推出....單車意外險....
能怎辦呢?!
人各有命 有些人騎到100歲 也不會出意外

沒辦法~當今大家都比較注意 "荷包" 意不意外 那再說啦~
我也來說說我車禍的經驗
我的角色是加害者

當時是冬天下著雨的晚上,七點多時候.我騎著機車.
在一處閃黃燈的路口要左轉,當時我習慣先在路口暫停一下,待直行車輛通過後才左轉.

那個路口有大樹,昏黃的路燈,就是有點暗的那種.加上下雨的天氣視線不良.
讓當時時速不到30的我 (剛起步嘛!) ,居然撞到一部腳踏車的前輪.
這還是我閃避的結果(車輪一拐) ps.腳踏車騎士的說法是「如果我沒有閃的話腳就被撞了」
結果,他的前輪歪了,我菜籃歪了.
當時,我開著車燈、我的車是白的、我穿的是鮮黃色雨衣.他穿的深藍色雨衣、腳踏車沒有車燈、沒有反光片.

當時,他叫著要我賠 ( 我明白他的不爽啦! 出車禍我也被嚇到了!)
又說他的車好幾萬塊,不賠就叫警察.
我只是個窮學生阿!
又認為我沒有錯! 就叫警察來阿!要我賠好幾萬 才不幹!

到警局之後,說明事件的過程,警察背背就說是我的錯 
說我是轉彎的車,要禮讓直行車。 要讓看不到的車喔!
我說他沒有車燈,又沒有穿顯眼的雨衣
警察盃盃說了一句話讓我無話可說
現有的法規沒有規定自行車要裝車燈
ps.大約是4年前的事

最後那個腳踏車騎士去修理那個輪子才花900
我付了一半

ps.我還是覺得我很無辜

===> 不管是騎啥車,安全是自己掌握的.



chiang wrote:
這個標題也太聳動了吧,任何交通工具都有其危險性,自行車我反而覺得是比較安全的,最少速度慢如果自己不小心的話通常傷害都不會太嚴重。


首先,我並非想下太聳動的標題,實在是機車、自行車用來代步、通勤而發生意外事故的部份該台媒體沒報導,再加上昨晚油價又提前上漲,站長難道看不出來這個月底已經陸續地有人真的受影響而在考慮捨汽車而換機車、或是換成自行車用來上下班的"省錢風潮"了!

其次,為了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認為在01推廣的自行車討論區中的這一塊"快樂的單車族群",是健康的、休閒的、而且有非常理性的自制力的將單車作為一種可健身又可會友的活動,所以在相關的準備上都是非常充足的,包括行車裝備、服裝及行車動線等.....

所以,我在第一層樓就強調,台灣向歐美學習的將單車運動當作是健康的休閒活動,是非常好的運動,並且這一塊的族群,是01自行車討論后版面非常值得驕傲的。所以我一開始就先區隔開了01版上的"健康快樂的單車族群,因為這一塊族群是不分北中南的"。

ok,所以我對於那種想要"省錢"而想騎單車上班的人實在是給予最強烈的忠實建議,因為大家都知道趕上班時的心情(你自已的心情、其他車種用路人的心情)都是很"趕"的。然後是服裝,若是你公司沒有淋浴設備的話,你即使帶套衣服去公司換,也免不了在冊所脫下衣服擦乾汗再換上有點不便。

再來是天氣,若是那天下雨,所有的車種視線更加不良,而你卻還奢望自已小心一點,勿寧說是還是不要冒這個險比較好,因為後面的來車是機車、還是汽車因為你的自行車沒有後照鏡、方向燈等所以若是真的被後車k到的話,搞不好後車還會說"你到底是要向左還是向右啊!"而理直氣壯覺得你方向不明哩~~

光是通勤這檔事,大家都知道下雨事故機率高,但是大家都沒想過若是在市區因雨發生擦撞了,對汽車來說是損壞車子,對機車、自行車來說是人、車都損壞,所以實在是非常危險又划不來的事。

我希望大家寧願當個01的快樂、健康的單車族,但是不希望大家成為趕時間、想省錢的"危險一族",至少現階段的台北縣市的交通狀況實在不適合長途的單車上班。(由其是過橋)

看看這個自行車討論區上最近多了那麼多在討論"三年省40萬"的主題,我覺得媒體"很驚聳地"強化了三年省下的錢,但是其實是誇大的數字。但是真正拿機車、自行車上下班代步的事故等等的人身安全的部份卻完全忽略,甚至有錯誤誤導該名竹科上班的人事副理因為每天騎單車,所以身體保持很健康.....其實這都是一大堆的錯誤資訊....我自已騎車上班過,我知道吸入的廢氣的損失實在是比不上身體的鍛鍊,並且也誤導了想要節能省油錢的人捨棄了大眾運輸系統而都跑去買單車....又造成最近的單車訂單要排隊.....的一連串的效應。

當然不想唱衰說發生事故怎樣怎樣,但是今日台北市區的確又發生了兩件"機車車禍",一件是上班時看到的,一件是中午看到的。並且中午那件,在中午12點45分左右,承德路五段與士商路交差口(北往南方向)的兩台機車都摔得人仰馬翻的,其中一台機車車主原本就是手部有殘障的人士,好好地騎被後方太快速來不及剎車而撞飛出去,看得出來他被撞時是"沒有預測到的",所以腳部的褲子也破了,很痛苦地在地上呻吟....而後方的車主因為是自已殺不及撞前車的,所以雖然也倒地了,但是他似乎比較"有所預測",所以倒地時的姿勢不像前車是被撞飛的那種....

當然,小弟當下馬上將機車停靠旁邊,上前去詢問前車倒地傷者是否需要幫忙叫救護車,但似乎後車車主將前車車主安撫後說:先不要叫了,看他的情況如何。

我在現場幾分鐘,後來還是撥了110,後港派出所馬上就派出了救護車,並且向我確認地點....但是,後車車主在確認前車車主可以自行爬起後,也安了心,所以兩方在救護車來前就各自離去....我後來又向110"取消報案"說他們已經自行離去了....此事件才算落幕吧!

想到這裏,我覺得那種"後車撞前車"的時候,若是前車是腳踏車的話,那撞飛的程度一定比機車更慘,而可能今日在新聞裏又會看到一條令人遺憾的消息了....

致於我的標題是否"太聳動"? 我不認為,因為我覺得身為一位機車、汽車、行人三重身份的我,我是屬於"健康的自行車族群"那種的。也就是說,假日時各河濱公園的公有租單車處是我唯一會想去租借單車的地方。因為家裏樓下的單車被偷太多台了,而家中的單車亦懶得"扛下樓"了,所以雖然我現在還有兩台單車,但是完全沒有機會讓一家四口安心地去騎,所以都是在河濱公園租借的。

若是以上內容有冒犯到現有的以單車代步的上班族的話,那我相信您也是快樂的,因為可能您公司與家裏住得很近或是相對車少安全,所以您一定非常快樂別人都要搭公車、捷運、汽車、機車去上班,而你卻近到只要騎單車就可抵達,恭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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