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大大!小弟我已於5/23從警察局翻拍疑犯照片有較清楚的拍到其中幾個也把它洗出照片就待下週拿去附近學校,問看看有沒有老師能指認出其中幾位或交由附近巡守隊看是否能多用心了.....(礙於法令照片無法公開)員警也只能說....如果有看到會注意,但是試問又有多少員警會去注意到呢?...本文希望呼籲曾有單車失竊的大大不要姑息小賊,如果能抓到一個,也許就能減少10輛車失竊後續動作還會陸續跟各位大大報告.....感謝各大大提供意見千萬不要姑息偷車賊
胖喜 wrote:應該沒人偷吧?!就把他鎖在公車站牌下唉!我只能說笨賊兒真不識貨 台北的竊盜真是比較狠一些。台南市公車站牌下面一堆學生的通勤車看他們只有鎖後面輪胎。沒有這個現象..SWIMCAT wrote:也就是說一件才判五個月.....這樣有用嗎?? 連續犯的話大概可以判到5年以下。也許會搭配強制工作..等但是因為某位法務部長的德政好像假釋條件都放寬了..關1/3就會出來
加油!!!一定要督促警察以車追人,上次洲際棒球場那個騎車搶人皮包的案子(好像是某國家棒球高層),還不是三天內破案,胡市長不震怒,台中的市民就沒保障。 再說,我的車就是台中市的小偷翻過來台中縣偷的,真的很垃圾,抓到小偷一定要法辦...不要像我私了
感謝各大大關心我把資料PO在部落格內不知是否可以http://tw.myblog.yahoo.com/jw!zHOjPb2BBBbZAOu9PdpIcQnA4f8-/article?mid=2345棋望各界幫忙由衷感謝!....
coldaqua wrote:胡市長不震怒 我想只要他不震怒應該沒一件破的了吧前年我也丟了一部單車去報案的時候警察還跟我說腳踏車不見要報什麼案我跟他說是家中門被打開把我腳踏車牽走的這樣算住宅竊案吧他又接著說那一台腳踏車又沒多少錢就別報案找麻煩了我說:我那台腳踏車五萬買的,你覺得要不要報案他說:難怪了嘛,誰要你買那麼好的腳踏車所以會被偷後來在我的堅持下才不甘不願的接受我的報案當然腳踏車還是沒找回來
去年同一時間小弟在台中市科博館附近的自家地下停車場也丟了一台腳踏車而且應該是釘著我的腳踏車,等我停好車鎖好後,十分鐘不到就被偷了.當時是下班時間,小偷一點也不警張就牽走了.我也去報案,警察說對面的大樓也是被偷一台十萬元的腳踏車,到現在都沒破案....有錄到影像但很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