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sli wrote:也許平常單車族應該團結起來組成釣魚集團, 這個我贊成, 我可以提供一台前避震+碟煞+全套DEORA的登山車這樣應該有吸引力了吧,以前我也丟過車這種人被我抓到一定扁一頓還有版大說的警方問小偷是否有其他動作可能構成搶奪這是警察想要小案大辦啦反正人都已經抓到了辦他竊盜還是搶奪當然是辦他搶奪比較好,績效才會高嘛
你的情況比較像是搶,因為乘人不知謂竊盜,趁人不備謂搶奪,他在你看著車的情況下,還有你已經喊了,他還將你車騎走,目前認定比較偏向是搶奪,但因為這之間有模糊界線,警察為探求你的真意,也不能主動告知你這兩者之間有多大的差異性,以免因為你希望他吃重罪給予偏見,通常這樣的案子在警局算比較大的案子,會比較積極偵辦,(是不是跟績效有關就不得而知囉),幸好他棄車,也沒跟你發生衝突,不然,當成準強盜他就關久了........你算幸運的了,我妹在台北縣被搶,警察並不積極偵辦,一下就報結了,根本沒有查的意願.....可能是台北縣搶案真的太多了!
.最近.有個新產品.攜帶型的單車警報器..在一家車店購得.個人覺得很好用.方便臨時.買東西.當然不能離自己太遠.可鎖在坐墊下.或其他容易被移動的地方.很敏感輕輕碰一下就叫.警報聲響90分貝.小偷一定嚇一跳.自己也會嚇到.推鑑給大家和對自己愛車有感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