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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新手期望以久入手的 Boulder (買車要做功課 , 勿再筆戰)

請joker01公佈一下是哪個專業店家認為164cm可搭19"車的?

我不曉得G牌對於經銷商進貨政策是如何?
身邊不少170左右的朋友都騎19"
感覺好像是業績因素非得擠出19"的銷售量一樣

看了回應
也有人認為160cm就足以騎19"?
其實
180cm也可以騎童車,只要第一時刻不壓垮就好,問題是,能騎多遠呢?

到各地鐵馬道附近的租車行看看
不管老人小孩都嘛租17"的賣場車
也沒聽說誰抱怨太大太小
原因無他
不就租個兩小時玩玩嘛!


台中大金蕉 wrote:
小弟來貼個女王的愛車...(恕刪)


看這個座管的高度,雖然你的女王160cm,可是跨高大約有80cm!
了不起!
減肥中,請勿拍打餵食~~~
>>(另外老闆說17"的車架要4~5000)...有這麼貴喔@@?

......~~ =.l.=
好貴.............
這種材質和品質的車架外面組車店恐怕不超過三千.......
這不是把你剝第二層皮了嗎?

請你直接和捿安特總公司聯絡吧!.........
措詞記得加上有和許多"車隊"、"朋友"、"01"、"親戚"等常在騎車的車友討論過...
他們都建議我直接和總公司聯絡....
記得要形容你騎的有多不舒服,和當初店家推芥的說詞出入有多大

去試試看...........

我記得有人153cm騎m1 十七吋申訴成功的!
不過m1的車架平均起來會比一般登山車上管短半吋左右...
而你的情況絕對比這個case又更嚴重!...


第一、先以車子還在新穎時期
要求原廠負責為第一優先,無論是換車架還是換整輛車....
捷安特本來就應該要好好的服務幼小心靈易受傷的車友

第二、整車能賣掉為第二(在新穎時期賣個好價錢)
如果價格down個一千元+送個配件會這會理想得多
損害程度或許是較低的

第三、其次買進短龍頭來改善
為什麼排第三..而不是第二...因為購進短龍頭能不能解決是一回事
除非車店願意讓你免費測試
短龍頭在可找的種類不多,價格會比一般90mm~110mm龍高一些
那比整車賣出的損失相距可能在幾百元

第四、最後才是自費換車架...
同時也代表你和捷安特形同陌路了
排第四原因很多
1.拆裝工資500~1500不等,幾乎等於賣出價格的損失
2.車架也得掛賣,單賣boulder車架大概會只剩下二個小朋友左右,遠比賣整車還虧
3.一隻4000~5000的車架在市場上,幾乎可以買到鋁三抽了!...
可是配的是最入門的journey(第八級)...那效益就不高...
恐怕這就是小惡魔入門的第一步...
不到一年保証全車很難找得到原來boulder原材料==>小弟在下敝人我就是這麼入門的!..
感覺大家很奇怪。
明明就是車主在買前就知道該買17吋,為了顏色自己才改買19吋。
車主自己選擇的後果,網友卻一面怪老闆黑心,老闆黑心在哪?
不要2個字新手,就把責任推的乾乾淨淨。
換成各位在二手區售出的愛車,過1天說尺寸不合要退,
大家請將心比心,也許會給退啦,心裡也會唸聲EO4吧!


還慫恿去跟店家換車架,我真的看不下去,
眾車友有認識哪家店,可以先牽回家試騎,不滿意再來換的?
這種好康請講出來,跟大家分享,小弟感謝不盡!

才騎1公里?
試問眾車友,您新牽的愛車其實被人騎過,您心理做何感想?
幸好老闆沒給換,否則那家店的車我才不敢去買!
誰曉得被退了幾次?

不問是非對錯,只仗著網路人多要店家低頭,
這叫網路暴力!
還好意思措詞裡講"01"、"車隊",
跟黑道嗆堂口有什麼兩樣,講穿了,文化流氓。

此發言非針對開板,而是指這些不明究理的老手們!
不要整天只想拍出真實,因為人都不想面對真相。葉影瓶像。https://leafyeh.com
jpker01
何不公布那家店名 讓網友們知道一下
最近我也想買車 免得重道覆轍
你還是該向總公司complaine那家店
yenps wrote:
感覺大家很奇怪。明明還好意思措詞裡講"01"、"車隊",
跟黑道嗆堂口有什麼兩樣,講穿了,文化流氓。...(恕刪)



好啦!~~這就是針對我啦!...

原則上是這樣子的!~~
在我國買賣交易是採兩願契約相關的條文明載於民法
但是民法只是概要模式,更詳細於公平交易法
購買商品,消費者的義務在於支付價金及提出符合自己的要求

但是...立法者考量到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在資訊方面處於弱勢
那麼..店家在公平交易法裡規定"必須義務告知消費者關於使用上及實際上的效果"...

亞版十九吋車架能不能適應於一七○公分以下的消費者,適用者很顯明會站在個案
況且一六三公分與十九吋車架適用之差距更為顯然
所以店家有義務依此顯明而明確的差距事實告知使用上的效果...以達到交易資訊對等的義務

違反交易資訊對等可以達到下列的法律效果
1.減少價金
2.更換品項
3.終止契約
4.解除契約...

因此消費者在發覺自己購買品項
與適用上出入達到當初購買時所期盼或是一般使用上的效果頗大時
自然可以適用民法與公平交易法上的規定...
依此欄案例來說,消費者已盡到應負之義務,而義務對等衍生下的權利不容抹殺!.
然店家承接了消費者的價金權利,亦達到此價金對等下的義務...
資訊公平是義務,這是任何法律先進國家所倡導的...
創設消保官等制度也有此一功能!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黑道!...如果你要說我是法律流氓!~~ ^.^ ~~
我自己也有賣二手商品(之前的拆車品)...我是有盡到告知義務!...
甚而勸退購買者..介紹他跟別人買更好的...
賣二手品對我來說當然不是"牟利"..我以交朋友心態出發!..
店家是牟利為先...承擔義務會更形加重!..這是責無旁貸的!

至於措詞問題===>這是明確性的陳述...並不違法
而且在確認自身權益時之所必要!...
避免又陷入不適用之列造成不良輪迴!

異邦人 wrote:
19吋???
版大說...(恕刪)


ME TO boulder 19"(紅白) 菜市場車,
身高172 買到19吋的,沒那麼嚴重吧
以我年齡騎車只是找罪受,
連車架幾吋都算的清清楚楚,
要不要把年齡也限定說只能在30歲以下的人才能騎,
因為年輕,耐力比較好,身體比較不會酸痛
還限身高多少騎幾吋,真的是





oeda6565 wrote:
好啦!~~這就是針對我啦!...(恕刪)

坦白說,還真不完全是針對你,
但你要入座,我也沒辦法。

這些法規跟說明很詳盡,但我不是老闆,不用唸給我聽。
無奈您都唸了,我只好順便請教您。
oeda6565 wrote:
立法者考量到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在資訊方面處於弱勢...(恕刪)

購買商品,消費者的義務在於支付價金及提出符合自己的要求...(恕刪)

店家在公平交易法裡規定"必須義務告知消費者關於使用上及實際上的效果"...(恕刪)


1.
開板車友在購買時即以明白自身該買17吋車架,資訊還是弱勢?
還是您是教導他要"裝作"資訊弱勢,以利法律面解決?

2.
開板的自己的要求是啥?
是17吋的車架? 還是黑白的車架?
很明顯是後者。

3.
你怎知店家"沒有"告知關於使用上及實際上的效果?
還是你暗示不要承認這部份?
最少在我看來,牽車當天17與19吋車都給試騎了,店家已盡了該盡之義務。
畢竟車架不是身高就決定了一切,
如同前面有版友16X cm,19吋仍騎的舒適,而17吋怎樣也不舒服不是?


綜合以上,我相信,對於民法"運用得宜",的確有機會換得一個全新的17吋車架。
如果,良心只值4~5000元的話。

oeda6565 wrote:
這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黑道!...如果你要說我是法律流氓!~~ ^.^ ~~...(恕刪)

您都如此沾沾自喜,我還能多說什麼?
不要整天只想拍出真實,因為人都不想面對真相。葉影瓶像。https://leafyeh.com
這應該跟年齡無關吧

是建議比較合乎人體工學角度的尺寸

我第一次買車也不懂;身高165買到18吋的車架

自己慢慢騎慢慢修正,最後最佳狀態是坐墊稍微往前移+改可變龍頭減短坐墊和把手距離

但是這些只要當初買到正確尺寸車架就根本不用在去做的事

合適尺寸是讓你去做長時間騎車或挑戰特殊路況時會感覺很明顯的差異

而不是騎車散散步或到騎到市場買買菜就可以感覺出來的

我覺得車款買錯
SIZE也不對
你一定會換車啦
還是多請問資深車友

小弟的IGUANA才騎三個月
就添購一台TCR說
你還記得騎單車的初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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