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保險的腳踏車, 法院應該不太會依當初買的價錢去認定理賠, 若要保險, 保費太高了, 因為沒有分母來分攤(很少人保)建議有在騎單車運動的人要保骨折險,1天才10元, 萬一有什麼狀況, 人跟車子都骨折, 人因骨折行動工作受影響1天1000元(仍可去上班), 萬一影響100天你就有10萬理賠 , 那如果人沒事車受傷呢, 那就謝天謝地啊......Timbear wrote:您真的有燒香有保庇⋯ 14k就結案路上一堆可以價錢跟入門紅牌重機等值的腳踏車在跑,而且腳踏車主人還無大礙⋯您真的有燒香有保庇...(恕刪)
買賣才有折舊的問題…維修,就是”恢復原狀” 的意思。最沒有爭議的作法,即是請原來售出這部單車的店家,出具完整維修估價單。這樣,大家才能有討論的基礎…ACCBCCCCC wrote:賠償是一定要賠的不...(恕刪)
很多人車子改到最後只有車架是原本的所以你說的維修價格我不敢跟你說合不合理不過撞到別人該賠就是了,只有14k其實算是很便宜的(如果對方已經跟你算精神慰撫金與醫藥費進去了的話)有時候單車零件這種東西定價/網路價/店家賣價是有一定落差的小狗帶出去散步請不要再想著我家毛小孩很乖這種鬼話人小孩都會橫衝直撞了,更何況毛小孩
YG Liu wrote:很驚喜我的文字還有...(恕刪) 第三責任險,跟你對話的就是保險公司你確定你就比較有利?你揚言要告肇事者,保險公司可不怕你他們背後有整個律師團陪你玩出庭也因此有保第三責任險的人就算肇事也是一副擺爛的樣子這是我的親身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