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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九月一號了...北市腳踏車開罰??

ccp1977 wrote:
行人於晚間步行於巷弄或穿越馬路應該穿戴反光背心才是...(恕刪)


好個反光背心!

我跟許多人一樣
安全帽本身就該由自己決定
政府應該是宣導或規勸才好
如果說戴安全帽危險係數可以降低
那乾脆斑馬線全改天橋,還有前面有人說的開車帶安全帽、行人穿反光背心或安全帽 不就更安全了嗎?
這些本來就是個人該注意的,況且光是穿越馬路闖紅綠燈都不好好抓了,還多找一件事來做,只會越搞越亂
管安全帽還不如管交通,假如大家(所有車種包括人)都排的好好的各走各的(當然是說道路規劃好),那安全帽?交通不好戴安全帽還不是有可能被撞
而且我搞不懂"撞過才會長大"的道理?是說經歷過才知道錯嗎?
那我想說的事 這世界上 能稱之為大人的 恐怕......


另外,我是沒錢買安全帽坐公車的窮學生







我也覺得戴安全帽應該是勸導而非強制, 因為本覺得騎單車是一件很愜意又可享受風吹在頭上感覺的活動,
何時也變得要那麼拘束, 況且大部分的人也都只到特定較安全的地方騎啊
並沒有一定要到各處去遠征, 也不見得一定要飆快, 我想不飆快不一定沒事,
但出事的應該有很大的比例是騎太快吧, 這一類的人自己戴安全帽求個保險就好了,
沒必要叫大家都要一起戴安全帽吧

以我騎機車的例子來講, 雖然有戴安全帽, 但我還是非常的小心, 不違規也不騎快車,
相對於很多人即使戴了安全帽, 正確的觀念仍是沒有, 喜歡飆車, 喜歡闖紅燈....
我不覺得這樣就有比較安全, 相較於戴安全帽這件事, 我覺得不如教育大家守法的概念,
不然就是嚴格的取締危險的違規, 這應該會比單純強制大家戴安全帽就認為可永保安康要來的好吧!!

我想問一下
北市有些人行道是有自行車道的標示的
EX.市民大道旁的人行道
那騎上這種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共用的地方
是否要受罰??
我騎車 戴安全帽
我在大陸騎車 也戴安全帽
參加約騎 團體騎行時 也一定戴安全帽
因為腦袋是我的 不是政府的

約騎時 因為是個團體 必須遵守團體的約定
約騎的人 有責任 也有 "義務" 提醒各個車友
但個人的安全 責任還是在自己本身

在這我不贊成 討論 戴與不戴 罰與不罰
既然這文章又被頂上來了 我就說說吧

其實
政府應該多關心這之外的事
車友們 也有責任 與 義務 提醒安全騎行的重要

騎車 安全問題 這應該由 每一個車友 自身做起 而不是要政府來教 來宣導
難不成 以後為了 自行車安全
還要討論 自行車道 要不要加"紐澤西"護欄?
走上行人 自行車共用道的行人 是不是也要戴安全帽??

我想站的角度不一樣 看法必然不同
(你阿公 你阿嬤 騎銅管仔車去接上買菜 跟 你騎車去運動 這樣的角度就不一樣吧)
讓不同想法 不同角度 有自己的空間思考吧!!

但若要執法 我想只有一個方法
假日 增派警力 新增自行車警隊 各自行車道增加巡守人員..........
人員不足 增加人力 增加預算,,,,,,,,,,
我偉大的台灣政府~~ 你到底在想什麼~~
扯遠了~~
iPhone 3Gs, 5DII,24-70 L,70-200 L F4IS,580EX,S18-200,
9/1日的警察好像特別勤奮&龜毛...
我那天騎在斑馬線上 他還要叫我用牽的
但是我沒聽到 他就把我叫過去 然後就收了一張300元的紅單.....
我被開單的地方是建國南路信義路口 那個路口在六日的時候會有一段行人全部綠燈的時間
案...我雖 一堆人都跟我一樣用騎的 甚至不走斑馬線 但是我是第一個接近警察的= =....

9/1日過後根本沒有警察在管這個了
戴不戴安全帽在於個人....居然還立法來開罰...我覺得立法的原則應該建立於「會危害到他人的安全」上面
...不戴安全帽會危害到他人安全嗎...更何況危害到腳踏車騎士安全的絕對不是戴不戴安全帽的問題
而是台灣的道路規劃跟交通觀念上的問題....問題的「根」不去解決..只會解決問題所產生的「果」...
就跟挖這個地方的土去填那邊的洞一樣....那我看F1賽車那些選手比賽都有戴安全帽...
是不是開車也要戴安全帽比較安全....搞不懂一直要人民武裝出門的意義到底在哪...難道洛克人時代即將來臨...
大家出門走路也要戴安全帽....因為這樣比較安全...外面車水馬龍的..危險的很呢...
對了..最好腳踏車也裝個後視鏡..可以讓你的迴避力+20...這樣可以避免後方來車的追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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