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p1977 wrote:
行人於晚間步行於巷弄或穿越馬路應該穿戴反光背心才是...(恕刪)
好個反光背心!
我跟許多人一樣
安全帽本身就該由自己決定
政府應該是宣導或規勸才好
如果說戴安全帽危險係數可以降低
那乾脆斑馬線全改天橋,還有前面有人說的開車帶安全帽、行人穿反光背心或安全帽 不就更安全了嗎?

這些本來就是個人該注意的,況且光是穿越馬路闖紅綠燈都不好好抓了,還多找一件事來做,只會越搞越亂

管安全帽還不如管交通,假如大家(所有車種包括人)都排的好好的各走各的(當然是說道路規劃好),那安全帽?交通不好戴安全帽還不是有可能被撞
而且我搞不懂"撞過才會長大"的道理?是說經歷過才知道錯嗎?
那我想說的事 這世界上 能稱之為大人的 恐怕......
另外,我是沒錢買安全帽坐公車的窮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