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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購測速槍 抓單車超速

一整個腦殘政腐無誤,明明是施工單位的疏失,我天天騎那邊通勤,也有騎過那塊鐵板,但是是今天才知道那邊發生了這件不幸的事情


我經過那天應該是第一天鋪設,我是用跳的過去的(公路車,忍痛給他跳過,不然頂到更痛),當下就想說剛好在過彎處怎麼會這樣做,天氣好就算了,下雨不大家一起擂殘(轉彎處加鐵板),過沒幾天上班時就封路了,我以為因為施工要封好幾天,所以後來都繞出河濱,但是外面那條路因為比較偏僻又沒甚麼號誌,所以也騎的心驚膽跳的,每台車不論汽機車都比快的,應該叫那些腦殘官員在那邊騎騎看時速15被高速劃過的驚險再來定條文,每個都關在象牙塔用想的在定條文
台北市政府 贛林老木
pararasbora wrote:
台北市的車友注意了,...(恕刪)
小小問一下,
版上各位大大,
有多少人平常騎車巡航速度,
低於25公里的?????

不管你是公路車、登山車還是菜籃車,
到底有多少人運動時,
時速不到25公里的??

pararasbora wrote:
台北市的車友注意了,...(恕刪)
真覺得沒道理,公路車隨便騎都麻超過這速限!腦殘....
我是對岸香港的, 這事件在香港的討論區討論中呢.
這樣的法例如果真的實行真的難以想像, 而且在單車比較盛行的台灣.
這個政府也實在.......太可笑了

wenisme wrote:
小小問一下,版上各位...(恕刪)


巡航我是很少會有25公里

但是都離25不遠

只要下坡就超過

平路順風也超過
【張芳榮、余思維╱台北報導】單車騎士飆速摔車身亡,或害他人受傷的情形越來越多,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為了防止類似悲劇重演,研擬編列20餘萬元,計劃採購2具雷達測速槍取締「鐵馬飆手」,若單車騎士遭警員攔停當場告發,被認定是危險駕駛行為,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元至600元。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05/353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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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擬=就是還沒有只是丟出風向球。
2.計畫採購兩具=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台北市只有兩條路有自行車在騎嗎?
3.太當真就變真的了,記者下陷阱問題,官員無腦回問題,網友...瞎緊張!!!


一人一信去把1999市長信箱投訴爆吧,真的是很腦殘的官員,
要規範是沒錯,但也請參考專業,平路隨隨便便都超過25,
週遭汽機車都是40~50在跑,做好你一台25的在那邊不會有危險啦,

比照機車族的速限和規則不是省事又合理嗎?逆向,違規轉道,
闖紅燈這些造成交通事故主因的不去規範,
根本就是想搶錢,看準單車跑不掉,拿這個族群開刀,

大家發起投爆1999去把這個令人憤怒的腦殘規定罵翻吧!!!!!!
carey chiang wrote:
台北市政府 贛林老木...(恕刪)


欣賞你~帥!!

沒有車牌啊罰單要寄去哪裡~
我用小折騎平路巡航就28上下了,要怎麼騎啊,難道逆風的時候才可以騎嗎?乾脆限定青壯年跟公路車不要進去河濱好了

d1994830715 K大 wrote :

wenisme wrote:
小小問一下,版上各位...(恕刪)



巡航我是很少會有25公里

但是都離25不遠

只要下坡就超過

平路順風也超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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