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北市用u-bike"提倡"的意義比較明顯,搭個捷運+u-bike,就可以方便你到很多地方,並非只是方便你去"上班",而且大家都有繳稅, 他騎去河濱,騎去買菜有何關係? 租用u-bike也是要錢,他們也是有付錢不是?
而且我跟某些版友想的不一樣,真的有想要運動的,u-bike根本就不能滿足他,他自然會自己買車,會租u-bike的反而是平常不運動的人,也就是並非是一直租用的人,搞不好幾個月才租個這麼一次....
翻譯一下原po想要說的, 應該是這樣, 有些人非常必定需要u-bike, 但被一些不怎需要u-bike的人(尤其是死小孩)把車租走了, 那些人怎不把車留給真的需要的人.
但誰是真的需要的人?? 把u-bike佔為己用的並把u-bike視為必備的通勤族嗎? 這些人不就更需要自己買部車嗎?
說白一點,u-bike根本就沒有必定需要的人,認為必定需要的那些人卻又沒有自備交通工具,到現場租不到u-bike就說那些死小孩不准借,這比較不合邏輯一點.
eddieyu12 wrote:
其實我騎過一兩次 ...(恕刪)
1.人是自私的,看過大家的留言發現全部都是自私的,都是用自己的角度想,當然我也是自私的,我也用我自己的角度想,所以這個問題往往會跟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沒有對跟錯,大家講的都對!!
2.每個人的觀念不同,有些人會覺得買一台來運動,腳踏車要佔空間又怕被偷,如果又是不常在騎,只是偶爾才騎腳踏車的人那就更不划算了,所以不如騎租借來的微笑單車來騎就好,省錢又能運動
3.捷運站到河濱公園租借站其實有一段路,然而租借佔又有開門與關門時間,所以直接租微笑單車騎去比較方便
4.微笑單車跟河濱公園的租車價錢確實還是有差別,當然每個人並不是都是富有的,富有的人說富有的人話,窮人說窮話,有的人就是用最經濟錢做經濟的事
5.其實也可以怪政府,為什麼微笑單車不弄多台一點,讓大家隨時有微笑單車可用,微笑單車製作量大,價錢就可以壓低~~~方法是人想出來的,想做就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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