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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夜騎自行車道(非一般道路)的十大危機排序。

我都夜騎大坪國小、九份、金山、石門
所以都不會遇到上述的各種問題
夜騎的心酸真的是誰人知...
我最怕最怕的就是小孩跟沒綁溜狗繩的小狗...
這兩個絕對是自行車道的超級不定時炸彈,而且威力超猛...

台北風 wrote:
那種 會自動亮 滅 ...(恕刪)


我遇過,確實會嚇死人!
CHING. wrote:
先想想一般道路是啥狀...(恕刪)
再回頭想想 ... 河濱公園的一切設施, 都是大家 (各種狀況) 共享共用的:
1. 沒道理限制 腿力好, 心肺強, 喜歡高速騎乘的大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6 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競速、並排跟蛇行都是違規的,就算在河濱也一樣,這部分在第124條也有規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4 條
慢車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
人優先通行。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
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四、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慢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變
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應注意安全之距離。
慢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怨念聚合體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哇~ 您太神奇了,您是法律系的?還是交通裁決所的官員啊!請坐!

dolcewind wrote:
小弟本來也常夜騎南崁...(恕刪)


「.....有些人會冷不防來個「伸展運動」,有次差點被打下車…(人的潛力真是無窮…我居然閃過了)」

你居然可以閃得過突發的「伸展運動」,真是佩服!佩服! 我沒閃過,但是我用右臂擋過去,

差一點就摔車了說。 真是的.....。
借這個樓問一下,如果真的萬一不小心在單車道上壓到那種沒有綁起來的小型犬,狗如果有受傷的話,我們這種倒楣車主,會有什麼責任嗎?

Vincent-888 wrote:
借這個樓問一下,如果...(恕刪)


比照壓到蟑螂吧~~

CHING. wrote:
1. 沒道理限制 腿力好, 心肺強, 喜歡高速騎乘的大大

 2. 絕大部分悠閒慢騎者, 當然也必需尊重使用權利

 3. 既然是 "河濱公園" 完全排斥聊天 or 並行 ... 這好像也不近人情

 4. 有些地方就是沒劃分出車道 &行人道 ... 行人寵物絕對也有路權

Vincent-888 wrote:
借這個樓問一下,如果...(恕刪)


我看就是打官司了,除非狗主人肯放過你。這年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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