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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該怎麼說的誇張車隊.

康軒辦得貴族學校,高中部每年都會辦一次學生單車環島.
s07172 wrote:
路權是大家的,那你為...(恕刪)


你在激動啥?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除了警察(似乎還有義交)有權指揮交通阻擋行車之外,其他人阻擋綠燈通行都屬於妨礙自由唷!(這是真的)
但是遇到進香團就沒轍了,對方可能會跟你說神明最大,世俗的交通法規無法拘束祂老人家。
HASA RSX 105 Di2 & CANON 77D

ampel wrote:
我覺得這是政府的問題~

台灣道路的設計對單車不夠友善~沒有配套~

所以騎單車的人覺得自已委曲~我已經很靠路邊了~

開車的人覺得很幹~~我已經被擠到路中間了~

恕刪)


請問這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有什麼關係????

這是教育的問題,是個人守法的問題~~
單車也好
機車也罷

行進間併排就是不對

開車尤其開山路
真的很討厭也很怕那種單車併排聊天的

如果二台等距離平行並排前進就算了
通常單車速度一慢龍頭就會歪來歪去了

真的很危險


ettvyang65 wrote:
你在激動啥?...(恕刪)


人總是會激動的~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屁屁佑 wrote:
我想...ohana...(恕刪)


辛苦你了~
找了不少資料!只是好像找錯方向了。

我想 ohana好像也有說到這是個活動!
如果這件事是單純的騎車,真的是很不應該
大家也都罵的很對!

可是若是活動,卻仍自以為是大按喇叭,要人讓路!
心中又在咒罵:幹,路是你家的喔!
那品德又好到那去了。 屁屁佑兄,

另外,說到封路,我要補充的事,
在台灣是非常難做到的,因為完全不能通行,所以幹聲連連(人民水準不夠)
所以幾乎都是動態管制,這也還是會被幹,因為塞車不能動。
=>結論:“封路,我沒話說,沒封路,只是辦活動,憑什麼三三二二聊天騎車“這句根本是屁話。
他封路,再三三二二騎車,你會不會幹更大聲。

看你找那麼多資料
再補充一點:你的法規都沒問題,但是實際狀況還是傷者為大。
汽車撞機車、單車,即使在快車道或慢車道,我想你不會想去撞的,乖乖的輕叭二聲吧!
而且法規很多漏洞,騎士騎在快車道上,即使你都沒錯撞到他,
也是可能開個行駛快車道的紅單給騎士,然後事情就回歸到你撞到他這個事實上
再來就是找你的缺失了(終極殺手條款在那等你:應注意未注意)
應該不會天真的以為自己沒錯,騎士找死,撞到都沒責任吧~

我的意思看得懂吧! 交通規則要遵守,但安全沒事才是最重要。
別以為別人違規,自己就理直氣撞。輸得是你自己
For you and ohana


ps.屁屁佑先生,不用pm給我,版上討論即可。
所以我說台北市應該立法"一般道路最低限速"條例
你沒辦法騎到最低限速就別上路了,用走的
台北每分每秒都是錢哪
擋路就是擋人財路
該罰
結案散會!

s07172 wrote:
路權是大家的,那你為...(恕刪)

那我請問你開車在路上,我和朋友併排騎在你前頭,而又只有一線道,那你是要按個喇叭超車或是開車陪我一起運動?
請看清楚描述好嗎?或是你沒去過清境?路權是正常使用的人才有資格談,不是併排騎車擋道的人在談的!
所有的討論都有對錯........
"尊重"...才是大家要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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