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76395 wrote:難道18歲以下沒駕照...(恕刪) 警察當然也可以抓闖紅燈的國小國中生 !但他們大都沒有身分證 , 若請回派出所後要家長們來帶 , 會被列為擾民 ! (微罪不罰的道理即在此)但樓主顯然不是國小國中生 , 當下我猜測只有一人吧 ! 絕不會擾民 !違規是事實 , 處罰的目的為警惕 !若你闖紅燈被撞 , 倒楣的是自己 !違規就是違規 , 鼓勵申訴是什麼意思 , 小弟真的不懂 !
ryu1228 wrote:違規就是違規 , 鼓勵申訴是什麼意思 , 小弟真的不懂 !..(恕刪) 我覺得申訴是基本權力道路標線如果有問題申訴自然會過過了或許就會修正那邊或其它地方的標線問題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因為行穿線與自行車道交會,且紅燈時路權在行穿線為主大概是用這樣的邏輯去開的,不過標示的確可以畫得更清楚一點就是了個人覺得用車種或行人來看容易混淆,以處在哪個路線的路權來看比較容易吧?樓上講得對,您可以申訴,那是您的權利,申訴成功讓標示更明確也是件好事
airs0422 wrote:第一次看到騎自行車衝...(恕刪) 這地方是我在新竹市最常看到警察躲在樹蔭下抓從東大路要左轉進天府路闖紅燈的機車族,因為直行東大路往南寮是綠燈,很多機車族不遵守兩段式左轉,直接從快車道左轉進天府路,果然一下子就被抓進天府罰錢了,沒想到連單車也在抓,要去17公里如走東大路,路面障礙很多,汽機車也多,所以很多人都騎天府路,但警察抓T字路闖紅燈,真的是無聊當有趣了,雖然在T字路闖紅燈真的是違法該罰。不過我最常見到的警察應該都在天府路北側值勤,看來抓T字路的應該是南側,感覺就是在抓闖T字路的大小車輛。以後還是要多遵守一下法規,畢竟錢難賺啊。我個人是認為,申訴無效,應該罰,抱歉了,雖然我也常騎單車,偶而也闖紅燈,但我盡量遵守交通規則,真的被抓到了,只好期限內乖乖去繳錢。
Sam_guy wrote:感覺上這標線是有爭議...(恕刪) 錢是小事,300元,不過我要說的主提是那個地方的專用道應該要有停止線或段線,非直型路線,有誤導用路人疑慮。 就跟沒畫停止線警察說你越線闖紅燈一樣!我會去申訴看看,畢竟這條路我自己也常走,更是很多車友假日騎車的必經之路!剛好放無薪假時間很多...,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