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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被偷, 可否報警請鑑識組採證?


theskyinhand wrote:
請問是哪邊的採證要另...(恕刪)

鑑定科
已經很久事情了
大概有5年多了
我還上他們分局講這件事情
結果當地派出所還跑來我家
叫我別再上網留言了

這件事情過了2年多
我在我家這紅燈右轉
然後跟警察解釋說我住在這附近
請他別開單
他既然回我說 你不是很愛上網留言?
我當場傻眼了!!事情都過這麼久了
還記仇

藍田安 wrote:
台灣神奇的路口攝影機,幾乎都在出事時候故障...(恕刪)

....不過,更糟的是...如果是用在取締違規時,攝影機都變的超精地~
hans1016 wrote:
做好該做的法律途徑,...(恕刪)


不是一竿子打翻全部,如果丟了一台腳踏車有一位警察會認真查案,

那警察才算一竿子打翻全部警察,在場所有各位大大都是經身經歷,

所謂的報案拿三連單講白一點,就只是單純備個案而已,

警察會不會認真查是另外一回事,隔壁版還有版友丟一台HTC,

價值不輸給樓主腳踏車,而且更好查,有人SIM卡插上去開機,

電信警察就會查到,那為何查不到?


如果照上面大大所說的,樓主就跟警察講說我這台車價值50萬,

這應該算重要行是案件了吧! XD

頂級綠茶 wrote:
鑑定科已經很久事情了...(恕刪)


只能說這是疑點非常多的一段論述..

全台灣沒有一個編制叫做鑑定科的
刑事局叫鑑識科
警察局不是中心就是課
分局也叫小隊或小組

你所說的鑑定科是否存在....有待查證!!

再來
鑑識人員根本不會有機會去開你單
所以我推測你所說的要收錢跟開單都是派出所員警所為
派出所員警 不 等 於 鑑識人員 請你要清楚這一點

最後
員警開你單 是天經地義
因為你違規事實就擺在眼前
如果因為你說你家住附近所以就不開你單
那全天下都不用開單了吧
大家都這樣搪塞即可
況且
要是一時頭腦不清醒真的不開你單了
哪天又被你PO上網路渲染....
員警執勤不確實,公權力不彰blablabla...
嘖嘖 又來個瀆職之罪名嘛?


我沒有要筆戰的意思 只是針對這幾點 提出看法

hftgh wrote:
除非你爸是吳敦義.....(恕刪)


除非你爸是吳敦義
心痛的感覺很不安~!我真的不想當我自己了
剛看到新聞北縣前廖姓立委車窗被敲丟一台電腦
警方馬上抓到人
只能幹一聲,不然能怎樣?
恨我們為啥不生為權貴人家
我丟失一雙卡鞋
它也跟蕭美琴丟的小折一樣價位
電視大剌剌播一整天
我自己還拿到店家提供的錄影畫面提供給偉大的警方
警方做筆錄大概笑在心理
一雙鞋子何必大驚小怪
天啊!它才落地三次耶....
12000元,以我的財力,換算郭董財產它值1.2億
偉大的人民褓母
您說呢~~~~~
勇敢的衝吧!
別做姑息養奸的一份子!!
現在國家養了一堆米蟲,就是欠人要求!
可以採證,但不保證會幫你比對,會幫你抓。
一般來說,偷走後就會重組成另一台,這種連外勞都會的技能,你只能看破。

我的經驗,有一次機車零件被偷,有採指紋,結果警察說上面只有手套紋沒有指紋,我當下不知道該說什麼,因為監視器上小偷空手偷,手黑所以其它地方的指紋肉眼都看的出來;竟然說沒有,所以你想,有.用.嗎!?

jackie07 wrote:
....不過,更糟的是...如果是用在取締違規時,攝影機都變的超精地~
blockquote>

這兩種攝影機的系統是不一樣的
一般路口用在交通監視的錄影機
是改善交通行政用的
不能拿來開單
管理單位不一定是警察
很多都是接到里長家

拿來開單的攝影機
基本上都是照相機
在攝影鏡頭之前多少公尺
都會設立警告標示

大大
你是不是搞混了?
其實好的員警還是很多,我弟之前機車被偷,報案兩天後就找回來,有一個朋友機車被偷也是找回;
但自行車遺失真的很難找回,一來沒有車牌很難辨認,
另一方面偷的人,不管是要自用還是轉賣,偷來停在路邊的機率很低,不像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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