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是一大轉彎處,差點撞上對向一台沒有車燈帥氣的公路車
還被這位猛男騎士狠狠的瞪了一眼
還好即時煞車,不然可能被揍 @#$%@
我也有錯沒有靠非常邊邊
但對方沒有車燈,昏暗之下第一時間未察覺有來車
當我發現有車時,其實對方速度也不快,所以即時煞車才沒有撞上
我相信他一定是有看到我的車,速度才放慢
因為我裝了一支超亮手電筒
夜騎要裝車燈已經被討論N次了
但還是有很多人不裝,實在不懂
希望大家每討論一次就有多幾個人裝車燈 ~
或是巡邏員警可以提醒 ,,, 我還看過...
另外一提,
其實我平常不騎河濱
只有陪女王騎時才換小折陪騎
通常夜騎都騎公路車上劍南,中社路
公路車騎河濱實在不舒服
自行車多,又一堆不裝車燈
實在難以達到汗流浹背淋漓盡致的境地
看到一些騎公路車在河濱上飆速度
實在是增加給自己與給別人的危險 !!
公路車的猛男们 上山吧 !!
把河濱留給作休閒的騎士
筠心 wrote:
公務員在驗收河濱車道...(恕刪)
您好!不好意思 這樣貿然的引用您的話
但是我看完您的回覆 我很氣憤不平
因為您的描述是把整個機關給拖累了!
各行各業 都會有打混摸魚的人
各行各業 都會有盡心盡力的人
請回覆之前 考慮一下其他人的想法吧
用您的話反問您 公務員在驗收的時候
不在白天驗收 那是否要晚上拿著手電筒 照看看路面是否平整
照看看設施是否完善呢
不是每一個人的休閒活動都是一樣的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設身楚地的思考的
人也沒有十全十美的
其實很多地方路燈不開
除了省電以外
第二則是 很多地方的路燈線路已經被竊賊剪斷了...
三則是 如真的需要開啟路燈
一定是可以去申請路燈開啟的
真的很抱歉對您說這些話
如我的話 也對您照成不舒服
先由我向您道歉!
但會造成我誤判的原因
是因為您的回覆 真的處處針對著"公務員"
其實他也只是領著一份死薪水
過活 養家湖口的人
薪水其實也沒有多優渥
也是他自己拼來的......
不是每個公務員 都是等著領薪水 不辦事的....
抱歉 請體諒
Halumasi
innerock wrote:
您好!不好意思 這樣...(恕刪)
我並非針對"公務員",而是針對"體制"....
我媽是公務員退休,做了幾十年有關驗收方面的事....
簡單說:
只要"符合程序","符合法規","符合行政命令",公務員就沒錯
所以
今天車道裡發生的問題,公務員"絕對"沒錯...
但是一連串的沒錯最後導致的是有人受傷...
我想要告訴樓主的是:
今天你的標題下錯了,我認為樓主的標提原意是"公部門錯誤導致人民受傷",
但是公務員在這件事上沒犯錯,所以個標題是沒意義的...
應該改個標題:
"夜騎河濱,自己超車摔車,自打十八大板"
這就不是"公部門的錯誤了",而是"自己沒有做好安全措施受傷"....
因為,法律沒規定單車要裝燈,也沒規定河濱腳踏車道要裝燈,也沒嚴令晚上有裝燈的河濱一定要到達多少照度...
所以沒開燈的河濱沒錯,沒裝燈的來車沒錯,在前面擋人的也沒錯,唯一有錯的就是樓主同事沒有保護好自己而已..
再次對您感到不舒服道歉....
希望您大人大量不要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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