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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確實不對...但理直氣和有錯?

Ich liebe Dich wrote:
請問大大 我剛剛騎單車...(恕刪)


整篇看完 卻找不到你要問我什麼?!

Ich liebe Dich wrote:

我有點不耐

大聲 喊說 讓讓好嗎 ?


你的意思是 你這樣斥責?

如果你這樣呢?<<大聲 喊說 讓讓好嗎 ? 你自己想死沒關係,別害其他騎車的人跟著丟臉!>>

你覺得合適嗎?(後面那2句是複製某大的)

若是那2個忝不之恥的傢伙 下車對你飽以老拳

是否你會悔恨沒練過詠春!?

我講話是不會這麼不客氣啦

但要是依照理你的講法

他真的飽我老拳的話...

那對方也非死即傷了



這紛爭的社會 動不動 就說到死字 賞誰老拳

何必呢 ?



還有呢 ~ 板大

說真的 我不知道你發此文的用意為何

1.是不是這輩子都沒做過壞事的人 才有資格糾正別人 ? 你敢說警察沒闖過紅燈 ? 依照你的邏輯 他還能開單嗎 ?

2.或許你是要表達 糾正OK 但不要口氣太差 , 但是現金的社會 10個人 跟他講道理 幾個聽的下去? (你自己看看你蓋的這篇大樓就好) , 我也曾經好言相勸,最後也是被退方的無理逼到火大,這樣 你要說我修養不好嗎 ?

3.有個案例 今天某強姦殺人犯 回現場模擬 被左鄰右舍 村民 義憤填膺 人人喊打 , 那你覺得這些人應該嗎 ?

以上是我的疑問 謝謝

M4-PMC wrote:
1.首先我打的字都是...(恕刪)


樓主大,辛苦你了。

我把最近這幾篇看完了,若用很簡單的二分法,我是站在你這邊。

另外,有些人你真的不用理,認真就輸了。
尤其是邏輯有問題的人。

只會搞到自己很氣,花了時間打字,卻打不醒這些傢伙,真的是浪費時間。

題外話,你文筆不錯啊,條理清晰,讚!

我支持你,不過還是勸你收手。我認為這麼做很辛苦,現在也在努力學習收手。

你知道的。
Ich liebe Dich wrote:
我講話是不會這麼不客氣啦


我相信 畢竟大部分的人 都沒有那麼偏激~


Ich liebe Dich wrote:
但要是依照理你的講法

他真的飽我老拳的話...

那對方也非死即傷了


很開心你能有勇氣以及能力 反擊 自衛~

前篇我的回覆關於關於飽以老拳的說法 是用戲謔方式比喻

並未對你的能力與決心質疑~有得罪處 還請見諒!

Ich liebe Dich wrote:
這紛爭的社會 動不動 就說到死字 賞誰老拳

何必呢 ?


是阿~所以 我才開這版請大家理直氣合.

Ich liebe Dich wrote:
1.是不是這輩子都沒做過壞事的人 才有資格糾正別人 ? 你敢說警察沒闖過紅燈 ? 依照你的邏輯 他還能開單嗎 ?


當然不是這輩子都沒做過壞事的人 才有資格糾正別人 然而糾正 不等於"斥責" 不是只有斥責這種方式

警察當然有闖紅燈者 然而首先要看是否因為公務需要(例如追犯人) 要是因公務需要 則不須處罰

若非公務需要 則法律並未給予警察闖紅燈之權力 也就是應予以處罰(雖然舉證他違規很困難 又官官相護之下)

但是 一個私下違規的警察 他能不能開單 卻又是兩回事 因為 他之所以開單 是法律授與他的職責與權力

就算他私下包賭包娼 只要他沒被法院判刑確定 只要他還在警界服務 有司法警察身份 很無奈的

你還是必須收下這張紅單~以上這段 強調的是"法律"賦予警察的權力!

法律可有賦予我們"斥責"他人的權力? 一個人犯法 警察最多是可以將之逮捕

留置詢問偵查 卻也沒有賦予"斥責"嫌犯之權 不是嗎?

Ich liebe Dich wrote:
2. 或許你是要表達 糾正OK 但不要口氣太差 , 但是現金的社會 10個人 跟他講道理 幾個聽的下去? (你自己看看你蓋的這篇大樓就好) , 我也曾經好言相勸,最後也是被退方的無理逼到火大,這樣 你要說我修養不好嗎 ?


你真內行!藍色字就是我要表達的意思其中之一!

幾個聽的進去~我確實沒辦法控制~說動一個是一個~都說不動至少也讓他們知道有人意見不一樣

而不一樣的意見也是有道理的 至於你的修養 我相信 也確信是好的!

Ich liebe Dich wrote:
3.有個案例 今天某強姦殺人犯 回現場模擬 被左鄰右舍 村民 義憤填膺 人人喊打 , 那你覺得這些人應該嗎 ?


終於來了~我就在想 應該會有人舉這個例

先回答你我想不想打~想!!我超想!!甚至我會忍不住敲他兩拳!!

但是萬一我真的敲他兩拳~那只能說我個人修養不夠~卻不代表我有權這樣做!

甚至是 萬一嫌犯被我這兩拳打死(萬一我有練過) 你覺得 我不用負刑事責任嗎?

萬一他被我打傷 你覺得嫌犯有沒有權告我?

現場模擬是要證實他犯罪過程無不合理之處 也就是要證明他確實犯罪的手段

而不是宣布案子是他犯的結果!

在法律之前 沒被判刑確定者 就算是現行犯 也只能通稱"嫌疑犯" 是有嫌疑而不是有罪

所以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這就是為什麼在進行犯罪現場模擬時 警方往往讓嫌犯戴上安全帽 甚至是以人牆保護嫌犯的原因之一

另一個原因 也是可以避免義憤的鄉民真的打傷 打死嫌犯 反而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這樣雖然不符合被害家屬親友的情感 但卻是法律公平的體現~

罪犯可以被遊街丟糞 丟石頭的時代 已經過去了 真的過去了.......
樓主的立意不錯,個人認為"斥責"與"理直氣和"就如同"體罰教育"與"愛的教育"一樣,當我也是全力支持"和言以對"與"愛的教育",但有時後想想還真的需要看看"對象"是誰,"斥責"與"體罰教育"也並非一無可取,其實這些都是一種手段,過程艱辛不同,而效果也不盡相同,只要"有效"都可以參考,有時先"斥責"後再"理直氣和"對之和言勸導常有不錯的效果,大家可以參考參考,畢竟每個人價值判斷不同,辯論一下再討論討論不錯,只希望眾網友們千萬不要互相攻訐及人身攻擊,言論是種很奇妙的東西,常有言者無意但讀者有心,請大家務必小心.最後一定要"和言以對".

---玄駒-----
M4-PMC wrote:
1.首先我打的字都是我自己打的 不是複製別人的~


我的意思是你把反對你意見的人,都用類似這樣的問題來問:


"想請問您接受的教育在遇到事情時 難道就只有"嗆聲斥責"以及"視而不見"這兩種辦法嗎?"

我那段文如果你有仔細看,應該就知道你問這個問題是很奇怪的。



M4-PMC wrote:
請告訴我這算不算故意污衊?


我有指名你嗎?事實上,我是說一堆人,你是不是在其中,你就們心自問吧。

但是看到你這麼急著來對號入座,那我也心裡有數了。
M4-PMC wrote:
你既然說了"好像"~那我就告訴你 "用斥責給予別人糾正的人,就是不對" 這不是我

的觀念~而是你扣的帽子~

那這是什麼?30樓:
M4-PMC wrote:
讓我告訴你為什麼!因為方法不對!也因為方法不對 才讓人有機會質疑事主是否只是假借"正義"實行暴力


還是這是我用你帳號登入發的言,拿來叩你帽子,真好笑。

那我是不是也要說,你把反對你意見的人當成觀念是"只以為斥責是唯一糾正手段"的傻子,也是種扣帽子的行為呢?

M4-PMC wrote:
我一直強調 不是只有嗆聲斥責 以及 "視而不見"兩種選項 還有別種做法的~

是嗎?怎麼好像看到你因為某車友斥責糾正闖紅燈者,就義憤不平的發言去"斥責"某車友呢?

至於是些什麼,你自己翻翻前面你自己的發言吧。

M4-PMC wrote:
我還以為我是在01版面上討論~我很好奇怎樣算"用強硬的口氣強迫要別人接受" 願聞其詳~哈!

把使用斥責來當糾正手段的某車友,歸類為"看對方應該不是對手 而假借正義實行個人英雄主義"的人,難道就不算"給人扣帽子"嗎?

這樣看來,你就只是因為別人觀念和你不同,然後就給別人冠上一些貶意的形容詞,來證明你自己的觀念才是對的,別人是錯的,不是嗎?在這樣看來,為了要別人接受你的觀念,動用的行為似乎比斥責還差勁呢


M4-PMC wrote:

認為你(闖紅燈者)十惡不赦 打你一頓 戳你兩刀 也要算自己衰嗎?


說別人在扣你帽子?你呢?
某車友是用些暴力行為來對付闖紅燈者嗎?

沒有,只是斥責而已。

看來你真的把斥責當作暴力行為的一種阿。

我可以很鄭重的跟你說,我曾經不小心走錯排隊的軌道,被別人誤以為是特意插隊者,用很兇的口氣斥責我叫我去排隊,我也欣然接受,因為插隊就是白目行為,別人有權力糾正,我可沒有還白目到要和那個糾正者打架呀,我倒不倒楣?至少不要讓我無知的站在那邊還默默被一堆人白眼。


以下是半對。

M4-PMC wrote:

這不是必然~老人家因為腦部退化 而造成動作緩慢 或是固執 甚至是產生偏執狂的症狀

你去斥責他而不給與包容以及良性勸導去給其糾正 是沒錯的?

小孩子因為家長加班晚歸 沒人簽聯絡簿而私自代簽 依照你的邏輯

導師斥責小孩子...順便叫家長來斥責也都沒錯?


我想,任何人做出不符合大部分人對錯觀念,都是有其背景和理由的。
飆車族、殺人犯看似十惡不赦,其實他們也都是後天各種因素,才會變成那樣,又不是出生就命中注定是那樣。
再者,如果這些人天生本來就有這些犯罪基因,那他們不是更衰,是因為基因缺陷,才會變成如此?
但是,錯就是錯,不管理由是什麼,別人就有權利對他糾正,誰知道你的原因是什麼?
至少看來,斥責和理直氣壯,都是我們一般人互相糾正時,可以行使的手段,更重的糾正或是制裁行為,就交給執法單位吧。


M4-PMC wrote:
這篇應你的要求 全文回覆~我回覆文中的問號~就等你來釐清了!

好像沒什麼好釐清的吧,我覺得我都打得很清楚了,是你偏要在雞蛋裡挑骨頭。

總之,我問你幾個問題,不多,兩個就好:

1.斥責是一般民眾可以拿來監督彼此的正確手段。
2.我,或是一些反對你觀念的車友,和你辯論,是因為你因為你把有正義感的人都當成是"假借正義實行個人英雄主義的人",還有你認為"使用斥責來當作糾正手段就是錯"這個觀念,而不是因為你的的理直氣和,因為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認為你的理直氣和是錯的,只是你沒發現或是裝做不知道(為了在辯論中站的住腳),才會把標體這樣取。



如果你都認同,那可以不必回了,因為理念已經是相同的,自然沒有再繼續討論和辯論的必要。

昨天騎腳踏車去買尿布
紅燈時看見1台 2台 3台歐八桑 歐吉桑的腳踏車慢慢滑過去(丁字路)
好像沒人覺得怎樣(似乎連看都懶得看)

想起這篇討論文
我忽然覺得(不知道是不是錯覺)
如果滑過去的是可樂果 TCR ADVANCED SL等高價車種(如果加全套車衣效果更佳)
應該看了比較會讓人有感覺..
按..騎單車了不起 ! 違規
OOXX..闖紅燈 丟單車族的臉

好奇妙
雖然我也蠻常在路上看到單車闖紅燈
不過我是都懶的理了
見怪不怪
只是
我在想
當我騎機車或開車在等紅燈時
看到有人騎單車闖紅燈呼嘯而過
應該蠻難理直氣和輕聲細語的勸導
比較快且直接的方式應該是直接大聲的說請不要闖紅燈
畢竟
這樣對方才聽的見(雖然我不確定在那樣呼嘯而過的情形下是否還聽的見,至少機率比較大)
那這樣會不會就變成樓主所謂的斥責?
sd5sd6 wrote:

我那段文如果你有仔細看,應該就知道你問這個問題是很奇怪的。


哈~我真的有仔細看~但是我真的看不懂~怪了 我的國文變糟了!?
sd5sd6 wrote:
我有指名你嗎?事實上,我是說一堆人,你是不是在其中,你就們心自問吧。

但是看到你這麼急著來對號入座,那我也心裡有數了


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是否該"斥責"一下自己?

不過現在在網路上的訴訟這麼多 沒勇氣也是可以理解的~好~我懂了...

sd5sd6 wrote:
還是這是我用你帳號登入發的言,拿來叩你帽子,真好笑。

那我是不是也要說,你把反對你意見的人當成觀念是"只以為斥責是唯一糾正手段"的傻子,也是種扣帽子的行為呢?


請說國語~拜託

兜圈圈 繞口令 很累人~
sd5sd6 wrote:
這樣看來,你就只是因為別人觀念和你不同,然後就給別人冠上一些貶意的形容詞,來證明你自己的觀念才是對的,別人是錯的,不是嗎?在這樣看來,為了要別人接受你的觀念,動用的行為似乎比斥責還差勁呢


給別人冠上一些貶意的形容詞?我不會稱呼不樣觀念的人為"牠" 就像我也不會用"牠"稱呼你一樣~事主會被人這樣

認為 難道沒原因?我會認為他是仗著拳頭大才嗆聲 其來有自 在另一棟樓中 我們可以另案討論! 而事主是直接

用"牠"形容另一個當事人 這不只是貶意~這才是人身攻擊吧~怎沒看到你的正義感?

或是你要告訴我 這樣是剛好而以嗎?

sd5sd6 wrote:
看來你真的把斥責當作暴力行為的一種阿


或許你習慣於被斥責~所以他人也該習慣?或是習慣了以後~斥責就不再有衝突性?

sd5sd6 wrote:
是嗎?怎麼好像看到你因為某車友斥責糾正闖紅燈者,就義憤不平的發言去"斥責"某車友呢?

至於是些什麼,你自己翻翻前面你自己的發言吧。


又是好像....你不能肯定一點嗎?你覺得我斥責某車友~是你的自由 你的判斷~但是

對我來說 我是在討論 而某車友是明白的說自己"斥責"了"牠"

我可沒有像某車友一樣~自己po文炫燿自己是如何"斥責" "牠" (你真的有爬過文?)


sd5sd6 wrote:
把使用斥責來當糾正手段的某車友,歸類為"看對方應該不是對手 而假借正義實行個人英雄主義"的人,難道就不算"給人扣帽子"嗎


斥責以後 在01這po的文內容(例如 法律保障他不被揍的權力..."牠"如何如何..等等 讓人起反感的話

讓我有這樣的感覺~有這種感覺的~難道只有我?是我的偏見?你要不要爬一下文?


(某大現在是否想說 或許我就是那個闖紅燈者?)

sd5sd6 wrote:
我可以很鄭重的跟你說,我曾經不小心走錯排隊的軌道,被別人誤以為是特意插隊者,用很兇的口氣斥責我叫我去排隊,我也欣然接受,因為插隊就是白目行為,別人有權力糾正,我可沒有還白目到要和那個糾正者打架呀,我倒不倒楣?至少不要讓我無知的站在那邊還默默被一堆人白眼。


不用很鄭重的說 你可以好好說~

我認為別人有權力糾正你~但是第一時間沒資格斥責你

我一直有說 比例原則~ 你無心插了隊 對方可以好好跟你說:先生 請你去排隊好嗎?

但是沒資格說 你文盲嗎?要排隊不懂嗎?

當然 這個狀況在於狀況提升時 會有不同的結果

例如 對方已經跟你說:先生 請你去排隊 好嗎?

你依然不為所動 則話語口氣自然會一著狀況升高

你可以一開始就接受你所謂用很兇的口氣斥責

並不代表你的道德就特別高 或是你的自我要求就特別高

祇代表你"很能忍"而已~

或者 我這樣問你 要是當出那個斥責你的人

他好好跟你說:先生 請你去排隊好嗎?

你會厚著臉皮 裝作沒聽到 繼續插隊嗎?會嗎?

還是你有特殊需求 一定要被斥責才會乖乖排隊?

你會是哪一種?


sd5sd6 wrote:
但是,錯就是錯,不管理由是什麼,別人就有權利對他糾正,誰知道你的原因是什麼?


"糾正"<~~~

sd5sd6 wrote:
斥責和理直氣壯,都是我們一般人互相糾正時,可以行使的手段


好言相勸和理直氣和也是喔~ 但是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才是重點阿~顯然一開始就惡言相向

咒人去死 或"你自己想死沒關係,別害其他騎車的人跟著丟臉!"這是挑釁~如果這不是

那什麼才是挑釁?

sd5sd6 wrote:

好像沒什麼好釐清的吧,我覺得我都打得很清楚了,是你偏要在雞蛋裡挑骨頭


...這樣也可以喔!!~{{嗯....喔.....阿....唉.....哈....咦....}}<~~我說我打清楚了 你看的懂我要說什麼嗎?
sd5sd6 wrote:
總之,我問你幾個問題,不多,兩個就好


你是有打兩點啦~但是....你說兩個問題......我卻一個問號都沒看到......你真的有要問?真的要我答?

看了你最後幾句 ~
sd5sd6 wrote:
如果你都認同,那可以不必回了,因為理念已經是相同的,自然沒有再繼續討論和辯論的必要。

我發現為了讓我符合我跟你理念相同這個條件 造成不用再討論與辯論的結果

你其實好像沒有要我回答吼..(阿....破了梗了嗎? sorry~)

我可以用"好像沒什麼好釐清的吧,我覺得我都打得很清楚了,是你偏要在雞蛋裡挑骨頭" 這樣回答嗎?

糾正的目的是什麼?! 是要滿足可以用"牠"罵人嗎?是要凸顯提出糾正者本身的人格高於被糾正者?

對於闖紅燈這件事來說~應該是希望被糾正者不要再闖紅燈 是吧?!

事主是跟對方"勸說"了 對方無動於衷 所以口氣變差 變硬嗎(變斥責)?

不是!!如果是事主是跟對方勸說了 對方無動於衷 所以口氣變差(變斥責)

那我也不會這樣質疑某車友是因為"漢糙"優於對方才"斥責"對方

只因為 這樣符合比例原則 這道理 大家都懂 你也懂 我要再次的呼籲

不要昧於 我並沒有說 斥責是完全 錯誤的 這個事實!

(如果我有說 請護貝給我看 謝謝)

某車友當天的故事是 在他"斥責"闖紅燈者以後 闖紅燈者回嗆:關你屁事!

如果這個時間點後面 闖紅燈者 沒有像某車友所說"想要下車動手"

就單純的說:關你屁事!你是警察嗎?不然你報警阿!囉唆個屁!

這個故事應該會怎麼延續下去~我真的很好奇....

你口中有正義感的車友是該繼續斥責下去? 還是當作沒發生過?

是準備捲起袖子用拳頭"糾正"他?還是拿出電話報警?



chuohao wrote:
比較快且直接的方式應該是直接大聲的說請不要闖紅燈
畢竟
這樣對方才聽的見(雖然我不確定在那樣呼嘯而過的情形下是否還聽的見,至少機率比較大)
那這樣會不會就變成樓主所謂的斥責?


你覺得藍字的部分是勸說還是斥責?

你已經有答案了吧?

如果是某車友所用的句子: <<你自己想死沒關係,別害其他騎車的人跟著丟臉!>>

這樣比較呢?有答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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