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先生 wrote:贊成,愛子女的父母,...(恕刪) 沒錯!!基本上可能那個"商標" 讓人家覺得太膩愛小孩, 但是其實以價格而論不算貴.比起其他父母買iPad 送小孩還便宜.如果我是父母, 我寧可送小孩這個也不會送他iPad 當電動...如果真的要說膩愛, 這個才算溺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