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3X wrote:我的下坡車裝後照鏡是...(恕刪) 我比較怕阿飄, 想想在荒廢的林道下坡時, 旁邊突然一個歐巴桑的聲音說: 少年耶, 騎咖慢耶...應該會嚇到翻車...還是裝後照鏡比較安心.不過, 登山車應該跟越野機車一樣, 不會出沒在公路, 自然也不受到法規限制.
約汗康納 wrote:腳踏車的模式跟機車蠻...(恕刪) 版大:自行車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規定,係屬慢車,與第3條所規定的機器腳踏車之規定要件,兩者天南地北,怎會跟機車相像呢?如果要求強制所有的自行車比照該規則第39條第1項第7款規定,裝置左、右兩側照後鏡,那我建議版大乾脆再加上:單車比照機車必須考領駕駛執照後才得騎乘算了……請思考一下為何對於機車及自行車之規定有別,相信聰明的版大應該就可以自己得到答案了。別忘了,有裝照後鏡的橫衝直撞汽車族或機車族,絕對比單車族多!
其實我也想去裝耶,這樣我才能看清楚是哪個王x蛋撞到我的,最好還有行車記錄器,這樣報案才不會被吃案,這樣等我撞趴在路邊躺的時候才能證明我不是遊民,最好大家都去裝GPS這樣車被偷才有辨法找回來,每台車都要掛車牌才不會認錯車,每年還要課稅,越輕的車課越重,台灣終於有進步了。
iloveyou2 wrote:其實我也想去裝耶,這...(恕刪) 哈哈!我再加兩條好了,騎單車要隨身帶購買單據加身份證明。因為騎機車都要帶行照,為什麼單車沒有。騎單車要保強制險。因為騎機車要保強制險,為什麼單車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