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認為應該立法強制規定
是否大家有考慮到自行車安全帽的檢驗標準呢?
當然保護頭部有一定的程度
說真的,萬一發生狀況的時候,只有頭部會有事情嗎?
如果騎車的速度已經到達35Km以上
突發狀況摔出去
只有頭部需要保護嗎?又合乎標準的安全帽就能保證沒事嗎?
基於保護人身安全的立場
是否應該連身體其他部位都考慮進去呢?
這樣的話
騎單車應該連同安全帽、護膝、護腕、護肘、護踝、護肩都一併納入
騎機車更是應該如此
擴大來說
汽車如果沒有配備六顆以上的安全氣囊應該立法禁止掛牌上市
歡喜就好
jimyboy wrote:
只要稍有統計常識的人都知道,
統計數據是用來服務議題的.
有效的樣本?
有公信力的數據?
別鬧了...
那篇統計數據是拿"已經車禍死掉"的來統計的,沒有什麼誤導數據的空間。
不過解讀上就有點瑕疵了,舉個極端的例子:
2008 年總共有一千萬人騎單車,其中五萬人帶安全帽,
有十萬人次發生車禍,其中只有一個人戴安全帽,
結果死亡一千人,死亡名單之中有一個是有帶安全帽。
解讀一:(該統計數據依此解讀)
2008 年因騎單車而死亡中,未戴安全帽的 99.9%,戴安全帽的 0.1%
解讀二:
2008 年, 因騎單車而出事的,未戴安全帽死亡率 1%,戴安全帽的100% (必死)
解讀三:
2008 年, 未戴安全帽死亡率一萬分之一,戴安全帽的五萬分之一
同樣一件事情,不同的解讀方式感覺差很多
雖然我也是必戴安全帽的,可我還是覺得要把單車人口以及其中有無戴安全帽習慣的人數
也參考進來,這個統計數據才有辦法比較正確的解讀安全帽與死亡率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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