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dog01 wrote:
依損益比,我看人肉搜...(恕刪)
版大別生氣
我只是從警察 或者是 要求賠償人的角度來看
除非 你有人證,物證能證明對方闖紅燈
不然 就算你看到 因為你是當事人
都無法當作證據
如果腳踏車騎士被撞到
少則昂貴的車子要賠償
多則傷筋動骨 甚至於死亡
就算你說他闖紅燈 也是沒用的
另外 民事賠償跟刑事責任是分開的
所以 對方就算闖紅燈
只要你未保持距離 對方都可以要求民事損害的賠償
為什麼我會知道這些
是因為我撞過一個闖紅燈的騎士
我有帶他去就醫 可是沒有證人
差點被他家屬要求賠償幾萬塊...
(還好那個騎士知道理虧,所以...)
當然 修車跟醫療費用都是自己買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