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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 騎單車未戴安全帽罰500元

這就是馬政府所提倡的拼經濟救臺灣嗎
騎車帶安全帽是立意良善的作法,我個人倒是持贊成的意見的。
但是我認為更應該取締的,是騎單車闖紅燈的違規。
罰安全帽的,應該不是這麼急!

至於官商勾結,現在生產安全帽的廠家這麼多,就算這些立委人人都有開一間安全帽工廠,也不會因此撈到什麼好處,這項推斷就免了吧。

還有偷車這件事,應該學學大陸,找個青少年騎部單車放在路邊,然後一堆公安、攝影機埋伏附近,前一陣子在廣州附近幾個城市,用這種埋伏的方法抓到不少小偷,真是大快人心啊!

其實這只是第一波…

再來就是叫你掛車牌,繳牌照稅…

再來就是叫你要保強制責任險…

再來就是………
戴安全帽很好阿
順便立法一下 加掛腳踏車大牌
一來可以降低失竊率
又可以順便徵收腳踏車牌照稅
而且違規條子一定追的到!
deleted
各位車友
現在還是戒嚴時期嗎?
立委提案!!! 老百姓就要買單嗎???
拿起你的電話打去他們的服務處吧~
送他們一盆冷水清醒一下~ 提什麼鳥案以前... 先調查一下民意好嗎!!!!
花生米村的查理 wrote:
其實這只是第一波…再...(恕刪)


接下來.....單車要考駕照

無照駕駛要罰錢10000元

比照機車

未滿18歲

抓到10000拿來.........

只怕立了法卻有執行上的困難,不戴的人多到警察抓不完,又讓我們的法律多了一條笑話.
非得把車搞得像貴賓狗一樣才肯騎是不是?
騎單車~誰會帶証件!!
開單給我..............誰鳥你~
如果警察要跟著我回家!!
我就連騎個幾百公里,
看你管不管的到!!
看他會不會先起笑~~
肉腳的老爸 wrote:
這就是馬政府所提倡的...(恕刪)


沒錯,拼政府經濟(亂花錢),救XX黨口袋(沒錢啦)。

真的要立法:

1.單車限乘一人,不可載人、背人(嬰兒也不可),可能造成第二人生命危險。違者罰6000,登記身份,沒收單車,永不得再購買單車,違規購買者被查出,罰款50萬,判刑10年。

2.單車禁止懸掛、安裝其他物品,如前、後袋、牛、豬、羊角、鐵架......(只准一前燈、後燈、鈴鐺),違者罰3000,沒收其他物品。

3.不可載物或掛塑膠袋,違者罰1200,沒收其購買之食品、商品....。

4.騎乘單車時不可穿戴太多衣物,以免風阻係數增加,造成肚子餓、口渴,食量增大,浪費糧食、飲水,造成世界食物短缺。騎乘時只可穿著緊身衣及三角形內褲。違者罰600,沒收身上所有衣物,站路口一小時,以示警戒。


以上情形不知道會不會發生?搶錢搶很兇
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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