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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文!謝謝

~阿皓~ wrote:
原來你所謂的挺身而出是指報警.....
那我誤會了

報警我也會報警阿.....

說不定你被砸車時~圍觀的觀眾早就報警了


應該沒人報警,不然警察怎麼會沒出現呢?

歹徒離開十分鐘左右,店家表示:妳自己報警,我不能幫妳報警!


i-mega wrote:
若是當事人罵您爛,罵您只會報警而已,不會幫忙抵抗,並上網公佈您的姓名,您會做何感想?

我相信樓主單車被偷,店家當時一定也不願意發生這種事,相信極力幫忙調監視器協助,
不應該說他爛,公佈店家呼籲大家千萬別去....若您是這無辜的店家您會做何感想?


我了解您的出發點,您提醒樓主的部分也是對的,自己的車自己要負責看,老板人再好,客人一來忙著招呼也不可能時時幫忙盯。至於上述引言您所說的已偏離我的原意,也是您預設而未發生的情況,請恕我不對此回應了。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吃飯、上廁所、買東西最好的方法:

1)隨時帶著小內六角扳手,將坐管帶走離車。

2)用鋼索鎖鎖著。

就算用餐兩小時也沒事!
開版大縮起來了啦。

自已騎車不注意,也不鎖。

老闆有說要幫你顧車嗎???

管你的車多少錢,小偷看到好偷的東西,不偷會對不起他自已。

起碼也鎖個便宜鎖,上來再po不會有人噹你,
還指責店家,人家店家有權不給你監視資料,
就像你在銀行掉了錢,自已向銀行要監視資料,誰會理你???
只有公權力才有權力向店家要東西。


單車大頭症+一
小弟的建議是
單車必須一定時間離開視線的情況下
最最最基本一定要有快拆的習慣

無論看不看的到車
至少拔走坐墊, 踏板或輪胎
(當然坐墊是最方便的)

這樣偷兒比較不方便直接把車騎走
遭偷竊率就可以降低很多了
店家監視器又不是破案用的
監視設備好壞干你鳥事
他又沒義務幫你裝衛星級的
只是方便確認時間
好讓警察調閱附近鄰里監視器而已

而且警察可以調閱他們的監視器
是不會copy還是不能copy
警察會幫你處理(除非不想處理)

都知道最貴的車了
還讓他離開視線 還不鎖
怎麼連這基本常識都不懂
偷車要很久嗎
沒鎖隨便一扛一秒就可以消失了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我覺得大家就不要再為難她了吧,
試想如果是你自己掉了一台車,
那種焦急失望無奈悔恨於一身的心情,
當然在無從發洩之餘,
總會找個最後關聯關係人發洩一下,
當然牽扯到店家上.....店家當然也是很無辜,
但是如果店家當時的心態是想盡辦法努力協助版主找尋失車的辦法或線索,
還是你家的車掉了與我何關的心態,
我想就會影響版主對這家店家的文字敘述,
當然這最後發揮出來的精神,有兩句話形容得很貼切,

請用台語念(不生牽拖處邊,不放尿牽拖尿桶).............

怨念把它釋出去就好了,下一部車會更好,

大家(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就別再為難這個女人了
小玩子 wrote:
是啊!台灣現在人情真...(恕刪)


那請問你有沒有遇過別人車禍相撞,肇事者逃逸, 好心去拿車上衛生紙給受傷者

結果被傷者家屬誤認為是肇事者,結果還要做筆錄,調監視器環我清白

只要一次, 以後看到再大事故,我只會打電話報警
procd007 wrote:
那請問你有沒有遇過別人車禍相撞,肇事者逃逸, 好心去拿車上衛生紙給受傷者

結果被傷者家屬誤認為是肇事者,結果還要做筆錄,調監視器環我清白

只要一次, 以後看到再大事故,我只會打電話報警
(恕刪)


從小到大個性就是路見不平的我
"好心被雷親"的例子當然發生過
所以你的怨懟,感同身受

可同時也為你感到慶幸
你助人之心尚存
並未完全被嚇冷
至少還願意打電話報警

小妹日前發生意外時
周圍可是滿滿的觀眾圍觀
哀求幫忙報警,每一個人都對求救聲充耳不聞
那個畫面
幾乎每夜把我嚇醒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從那個地獄般的場景走出來的

然而
別人是不知感恩反咬也好
還是人情淡薄見死不救也好
我不能因為別人做錯了
自己也變成一個跟他們一樣的人
相反的
正因為如此
我更要選擇做一個對的人
做對的事
因為我希望自己能生活在一個溫暖有愛心的社會
我無法要求他人
但可以從自己做起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助人為快樂之本」是學生熟悉的勵志話語;台北監獄管理員王志吉為一名車禍跌傷的女機車騎士報案就醫,卻被反咬是肇事者,要求賠償25萬元,親友指他「多管閒事」;他感嘆說,「好心沒好報」。

協助王志吉調解的龜山鄉國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謝章侃說,女騎士6月中旬跌倒右大腿骨折,送林口長庚醫院手術後康復中,已能步行,女騎士堅稱對方是肇事者,要求賠償25萬元,但提不出證據,雙方協調不成,只有走法院一途。

「不是我肇事,我一毛錢都不給,讓我心痛的是,好心幫受傷女騎士報案送醫,對方反過來『咬』我一口,早知道就不管了,親友知道後,還指責我『多管閒事』惹來一身腥。」王志吉嘆氣說,沒想到好心助人,竟成一場噩夢,讓他寒心,已向服務的台北監獄政風室報備。

他說,6月16日上午7時半,他騎機車上班,在龜山鄉自強東路麥當勞店前停車準備左轉,突然有輛機車擦撞別人的機車跌倒,滑行5、6公尺,他見女騎士倒地不起、痛苦呻吟,無人伸出援手,他把機車停放路邊趨前查看,並打電話報警,看著女騎士送上救護車才離去,也把電話留給警方。

他說,因女騎士骨折需動手術,他好人就做到底,打電話給醫院友人協助安排病床,警方事後通知他做筆錄;沒想到女騎士竟「咬」他是肇事者,要求賠償,理由就是「我報的案」,「任憑我怎麼解釋,對方都聽不進去」,只好讓法官還他清白了。

【2009/09/12 聯合報】@ http://udn.com/

現在連報警都有事~
大家自求多福了
=廢柴上的風霜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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