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先生老太太們確實很讓人頭痛:比起米國的那些來*他們的米國同級只是開車像烏龜。老人們反應慢動作慢大家都能體諒。但是當做錯還硬扯,拿老來當擋箭牌…此之謂老而不死是謂賊!反正二十年前他們也征討過"老賊"現在他們被人征討是在情理之中。但是看到一般老先生老太太…還是咬著牙體諒才好。
勇腳 wrote:很多上了年紀的老人都不遵守交通規則,那個老人被打活該,真希望那些不守交通規則的趕快被車撞死 恕刪) 勇腳 wrote: 我針對的是明知故犯的人,那種人不可原諒 ...(恕刪) 明知故犯不可原諒是嗎?你若有過任何的違法行為,我上面提的闖紅燈,開車騎車超速,丟垃圾。你應該都知道,各種違法行為吧!你自己有沒有曾經犯過一次呢?你家人朋友......,有曾經犯過一次呢?您怎都明知故犯,但卻沒有不可原諒呢?...............................知道有這樣的行為,大家都小心一些,不是很好嗎?何必詛咒呢?
我覺得為反交通規則錯就是錯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人但台灣社會通常都是同情弱者的第二點才來問是非,這是我們社會長久來的詬病也許哪天法源修一修,違反交通規則的先鞭邢一下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不知道台灣的交通會不會好一點不過那是不可能的,因為 台灣動不動就是狗屁人權至上
這個標題 [台灣50歲以上的老人都有] ???這麼肯定50%左右的台灣人都是這樣!!![淑女車又很老的人騎] ??? 都該死嗎!!!成龍說過: 我犯了全天下的男人都會犯的錯 (一人偷腥卻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開板的! 你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吧
明明【過失】的定義是,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刑法第14條1.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2.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為什麼總是有人說啥洨,【應注意而不注意的】,少掉中間幾個字差很多好不好,好看過那麼多判決,還沒看過對過失只有論述【應注意而不注意的】,不要只會被記者牽著鼻子走還在那沾沾自喜!
eee168 wrote:明知故犯不可原諒是嗎...(恕刪) 我同意eee168大大的看法,守法之餘,還是多點同情心吧。不過很有趣可以看到,板主的發言可以引發一些平常看起來陽光健康、兄友弟恭、敬愛父母的網友內心憤怒又黑暗的一面哩。
闖紅燈, 不守交通規則跟年齡有絕對關係嗎闖紅燈逆向活該被安全帽打...難道沒有交通規則,難道不能報警處理嗎這樣的邏輯觀念很難是知識份子應該有的我也不覺得現在年輕人比老頭有知識滿街的大學生,基本上都半是自以為知識份子的非知識份子
prins wrote:根據我國《老人福利法...(恕刪) 還好辣老師年滿五十以為正值壯年在這裡被說成老年人有點不習慣不過有時候開車時看到有些白木的人過路口真的不看紅綠燈的還慢慢的走過...應該是老人吧(行動比較遲緩)這種情形在鄉下比較多就像是你在墾丁會看到摩托車騎士不帶安全帽的人如果警察先生都能夠像有次辣老師跟百客車隊騎車經過惇敘高工時適逢清明節掃墓一堆警察先生在路口指揮交通車友老大不管3721闖紅燈當場被指揮的警員大聲斥責騎腳踏車比較偉大是不是????(嚇的辣老師趕緊煞車)從此不敢闖紅燈(不然會被說成老人過馬路比較偉大喔???)
還好啦現在老人家騎單車闖紅燈的比例,不會比騎靚車穿勁裝的年輕人高我可是有觀察過地deven68200 wrote:滿街的大學生,基本上都半是自以為知識份子的非知識份子...(恕刪) 你應該說是會念字的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