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圖專用 wrote:我也認同這說法,減速條的功能就是要讓用路人減速來降低意外,一但車輛煞車系統故障,就需要這些小東西來保命!如果真要拆掉的話,那乾脆也把中山高林口下坡往泰山的路段,減速條全拆了,一路衝到收費站裡面好了,還能上新聞哩!誰願意自己家門口經過的每部車,都用飆的速度來經過,這樣學童及行人過馬路不但危險也會造成更多傷亡意外發生!換句話說,要是有人車禍死在你家門口,連腦漿都流出來,住在馬路門口這邊的人會做何感想?
減速條是用來保命用的...(恕刪)
樓主的意思還是希望大家先看仔細,並沒有要取消,只是有改善的空間。
大家可以連署,如果不認同就不要簽就好!!!現在好像都不能說也不能要求!!!只要這樣做就會被說大頭症。
如果連署到一定的程度交通局還是會評估的!!不是單我們說要怎樣就怎樣~~這只是發表市民的心聲。
如果大家覺得這樣就是大頭!!那是否也要有一幫人出來說要增加減震條,這不是解決事情的方式,只是一再的抨擊。
樓主說在減震條旁邊取消,那車主要通過當然沒辦法直直通過,是需要減速靠邊,
如果減速就不會摔車,那速度慢摔車的人要怪誰!!!不能去要求每個人都要去檢視自己的騎姿,假設我只是一個輕鬆騎的騎士,慢慢通過還是摔!!!因為被震到手滑~~那怪誰呢!!!難保這樣的人不會有。
希望大家還是對事!!不要對人!!!大家都是居住在台灣的市民~~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力!!如果不能接受,也沒必要去罵人家會怎樣,會發這問題就是一定有發生這樣的事,只是要大家去思考的問題!!!
希望大家不要筆戰了!!!不要有情緒性的字眼!!還是把問題放在樓主的建議上吧!!不贊成就把你的想法說出!!贊成就把你的建議再說出!!!
來自中和的白Octavia Combi RS
coopers0201 wrote:
如果減速就不會摔車,那速度慢摔車的人要怪誰!!!不能去要求每個人都要去檢視自己的騎姿,假設我只是一個輕鬆騎的騎士,慢慢通過還是摔!!!因為被震到手滑~~那怪誰呢!!!難保這樣的人不會有。
...(恕刪)
對於兄台舉的例子,我想說的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若主動安全可以成立,那就不需要被動式安全了。
安全帽,跟安全氣囊都是這種產物。
如果大家都遵守時速規定,都遵守安全距離。
那何必還需這些東西呢??
iteva wrote:
反而會讓一些自以無為是的強者,更毫無保留快速通過這邊緣1米寬的平路
這應該會造成更頻繁的單車交通事故吧....
...(恕刪)
台灣人別的不會,這種小聰明絕對不會輸人。
乖乖去過減震條,一定是被當傻瓜的。
以台灣人的民族性,不是『一些』,應該是絕大多數人都這麼走。
強者騎士走,輕鬆騎的也走。(誰喜歡咚咚咚啊,又不是阿呆....)
而且不但單車走,機車也會來走。
想也知道,到時候又演變成機踏車路權對嗆大戰。
對付台灣人,一定要用絕對的政策,才能防堵。
試想停紅燈這種法定規章,都有人當自由心證了。
那保留邊緣1米寬快速通車,不就是開飆車大門??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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