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uso wrote:口頭契約, 在法律上的確沒什麼效力就如同借錢給朋友, 口頭上說好, 但真發生問題對方耍賴也沒什麼好辦法治他~~就算有第三者以外的人見證, 也不見得有用哦!! 錯了哦~~ 是有效的哦~記得不久前看到yahoo的新聞才有寫到~口頭上的契約也算是一種交易行為~只要能舉證的話.. 通常都是贏的~ 前題是.. "真的能舉證出來" , 所以有第三者證人的話絕對有效的~
我個人覺得大多數的店家只要你車子不使跟他買的,牽去修理都馬是愛理不理的,對是買家或不是買家都很客氣的店實在不多,只能說對這家店的態度不好就不要再去消費囉,買車有付訂金就會給收據,上面一定有協議好的價格,口頭說的沒收訂金,事後如果反悔了不照當初承諾的價格賣,買家就只好自認倒楣囉,上來發發牢騷,告訴大家一下哪家店,其他車友下次要去時注意一下就好啦,我想大家都是好意吧,不用爭的面紅耳次的,上來看看大家分享的文章,除非真的很誇張或是誇大的,否則我覺得輕鬆看看就好,這樣不是不錯嗎.......
我支持幻影同學~~~~~~~~~~~~~因為自行車的夯,所以造就是許多賣自行車的傲………我不相信一家老闆都是以客為尊的自行車店,會被人po上網干喬………幻影同學,你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不用在乎某些人的恐喝我看上面好多人到底是沒有法律常識…還說的頭頭是道---->口頭上的要約在民法上是成立的我支持幻影同學上來po文的原因~~~~~~~~因為好的店家也是要上來鼓勵一下,不好的店他以為治不了他,可以用網路的力量--->制裁他~~~~~~~~~~~~~~~就是要制裁------->那些服務不好的店家加油………制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