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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競速者退出自行車道....騎自行車道要注意哪些行為


自行車道上面每100 公尺做一個饅頭, 這樣能騎多快?
--- 宅? 你有得宅嗎? ---

CDancer wrote:
自行車道上面每100 公尺做一個饅頭, 這樣能騎多快?


這一招最實際

不用法律,不用警察

看你能騎多快..

饅頭+1
倒不如先約束併排甚至是併三俳的行為吧,昨天還遇到怎麼噹他都不讓路的人,兩個人併徘聊天,連對向來的人都要停下來閃到旁邊躲.......最後好不容易路寬一點超過去,竟然還瞪我.......

應該沒人會想在河濱車道競速吧?路況差,能飆多快?

禁止超車?遇到速度比走路還慢的人,是要和他比誰能定在路上不動的能力嗎?

CDancer wrote:
自行車道上面每100 公尺做一個饅頭, 這樣能騎多快?


codebook wrote:
這一招最實際

不用法律,不用警察

看你能騎多快..

饅頭+1


然後又有人上網PO單車道手要斷了
或是小孩或老人又因此跌斷哪跟骨頭,要求國賠
接著一堆人跟著鞭公務人員腦殘
然後再把矛頭指向(或暗諷)政治人物
再變成大家吵成一團
最後地球安全防衛隊出來維護世界和平
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
要注意:

轉彎要打手勢。左轉前要平舉左手,右轉前要平舉右手,要停時要先舉手(發誓一樣的姿勢)。

這是起碼的騎自行車規矩。

<純屬虛構>

如果自行車道上面組"車巡義工"來勸導,
不知道會不會有改善一點。

勸導:
勿並排騎車,勿打手機騎車,前燈角度不要射對向來車.......
行人不要再自行車道散步....(請大家補強)
時速20,那買隻電風扇來吹就好啦
要限速乾脆你去叫運動場上田徑選手也限速好啦
同一條路本來就是慢的不想遇到快的,快的不想遇到慢的
我想不管哪方都無權搞法西斯吧

不過台北市市區的汽車限速其實是依照道路路面品質定的吧,超速底盤容易壞
大大不好意思,我知道這篇是為了安全著想,不是要潑你冷水,
但是有些東西不是說要改就能改的...而且要別人退出有失公平原則喔~
我舉兩個例子可以想想:
1.)
你覺得那些騎很快的人很危險,所以要他們退出自行車道...
假設速度快者是30,你騎20,你覺得他們太快所以對別人有危險,
那對於一些小朋友可能時速才10,你騎20,
是否小朋友也可以叫你退出自行車道呢?
2.)
基本上單車是單純靠"人力"來達到移動的一種行為,
沒有任何外在因素與機械能量來幫忙,
所以能騎多快就連政府也不能干預喔!!
以跑步來說...在一個運動操場的跑道上,
你靠你自己的腿力跑很快,難道別人有權叫你不要跑了,
就因為你跑太快???

以上兩個例子請思考一下...大家也可以想想喔~
我很贊成單車安全,畢竟沒有人想沒事出車禍討皮痛,
但是以速度快慢當成危險因子,很多人會不認同喔~
蛇行,併排,小狗亂跑都比那些騎快的還要危險多了...
基本上最好的辦法...就是叫樓主退出堤外自行車道...大家眼睛會乾淨一點~

堤外那邊的生態就是這樣~就跟我假日晚上騎機車在台北縣一樣~

每個都大改+hid~怎麼改善~沒得改善~條子也懶得管~又怎麼可能改善自行車道的環境~

比起七八年前沒幾個人騎單車的年代~現在的環境好太多太多~

那年代往北只到大稻程~往南只到福和橋~剩下根本沒路~再衝就衝進河裡~

現在萬華淡水我也不知道來回幾遍了~也是活的好好的~沒被人撞過~

對方逆向衝過來~就煞車麻~有慢車~就等麻~真那麼容易撞??還是只是自己不願意讓而已~

有那麼多怨言~那上一般道路只是更慘而已~違規跟危險更多~上高速公路也是被沙石車憋到急煞~

除了輪倚外~有輪子的任何運動都屬於高風險的運動~因為有一定的速度在~

真的要主張"較"高速者退出自行車道~那較高速者是不是應該主張車類運動不是給懦夫碰的~

這樣的社會對立態度~樓主認為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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