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ncer wrote:
自行車道上面每100 公尺做一個饅頭, 這樣能騎多快?
codebook wrote:
這一招最實際
不用法律,不用警察
看你能騎多快..
饅頭+1
然後又有人上網PO單車道震到手要斷了
或是小孩或老人又因此跌斷哪跟骨頭,要求國賠
接著一堆人跟著鞭公務人員腦殘
然後再把矛頭指向(或暗諷)政治人物
再變成大家吵成一團
最後地球安全防衛隊出來維護世界和平

但是有些東西不是說要改就能改的...而且要別人退出有失公平原則喔~
我舉兩個例子可以想想:
1.)
你覺得那些騎很快的人很危險,所以要他們退出自行車道...
假設速度快者是30,你騎20,你覺得他們太快所以對別人有危險,
那對於一些小朋友可能時速才10,你騎20,
是否小朋友也可以叫你退出自行車道呢?
2.)
基本上單車是單純靠"人力"來達到移動的一種行為,
沒有任何外在因素與機械能量來幫忙,
所以能騎多快就連政府也不能干預喔!!
以跑步來說...在一個運動操場的跑道上,
你靠你自己的腿力跑很快,難道別人有權叫你不要跑了,
就因為你跑太快???
以上兩個例子請思考一下...大家也可以想想喔~
我很贊成單車安全,畢竟沒有人想沒事出車禍討皮痛,
但是以速度快慢當成危險因子,很多人會不認同喔~
蛇行,併排,小狗亂跑都比那些騎快的還要危險多了...
堤外那邊的生態就是這樣~就跟我假日晚上騎機車在台北縣一樣~
每個都大改+hid~怎麼改善~沒得改善~條子也懶得管~又怎麼可能改善自行車道的環境~
比起七八年前沒幾個人騎單車的年代~現在的環境好太多太多~
那年代往北只到大稻程~往南只到福和橋~剩下根本沒路~再衝就衝進河裡~
現在萬華淡水我也不知道來回幾遍了~也是活的好好的~沒被人撞過~
對方逆向衝過來~就煞車麻~有慢車~就等麻~真那麼容易撞??還是只是自己不願意讓而已~
有那麼多怨言~那上一般道路只是更慘而已~違規跟危險更多~上高速公路也是被沙石車憋到急煞~
除了輪倚外~有輪子的任何運動都屬於高風險的運動~因為有一定的速度在~
真的要主張"較"高速者退出自行車道~那較高速者是不是應該主張車類運動不是給懦夫碰的~
這樣的社會對立態度~樓主認為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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