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c wrote:
+1 贊成您的觀點,
在不妨礙他人安全情況下的違規都可以接受,
臺中一有名車隊靈魂人物剛牽公路車去爬八卦山
下山時遵守交通規則停紅燈被後面摩托車追撞
一台騎不到一星期的16萬車車就報廢了,
人還受傷,只要那騎士賠修理車子的費用12萬
目前還在協調中
只是我看01文章有太多魔人有時搞不輕狀況就來此韃伐
好像他們都要把騎車當成是聖人一樣,為何不當場跟當事人反應
非得事後在此狗吠火車來提升他們的正義指數
不上網的人管他在此檢舉噴口水,違規還是違規
還有大大您希望大家都當乖乖羊,好來被您領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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