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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望]你這麼一丟,把捷安特的招牌丟到地上了(更新P11)..

直接客訴處理吧,看到這篇文整個火氣都上來了,回原廠請他檢查個車架而已,囉哩八嗦講一大堆理由,如果我龍頭上裝個碼表、電燈,不是giant代理的要先拆掉,才能幫我把龍頭鎖緊嗎?
亂七八糟的傢伙,不想服務客人就請別人來幫忙就好,高傲啥還丟保證書咧,我覺得那種人直接辭掉算了,教育訓練完全失敗。
經銷商也就算了
連直營點的服務態度都那麼差
是我的話一定打去總公司客訴
請客服給個合理的處理
例如換掉店長或是請總公司陪同店長來跟我道歉之類等等......
看了這篇都生氣了

這麼一丟, 把捷安特的招牌丟到地上了...

捷安特應該出來道歉
我在9如店買了2台車...覺得他們的店員不錯...但是...店長印象不太好...臉都很臭..依附不買快閃的樣子 ..
所以我都只找店員...店員雖然一直很忙但是我問他問題都還會理我.
我想這件事情不是單單客訴以及客服回個信道歉就可以解決的

今天車架是G牌自家的,
客人反應車架有問題
卻因為其他組件不是原廠配車的組件/不是自家店賣出的
就可以打著這些理由而拒絕幫忙檢查
那大家自己買碼表/水壺架/上管袋/車燈/坐墊/坐墊包
甚至不是在GIANT店家幫輪胎打氣
是不是到直營店檢查車輛前都要拆掉?
那何來的改裝市場?
如果光賣車就可以撐起整個巨大的營收
那G牌可以不用代理其他廠牌的東西了!!

今天客人有問題需要店家的幫忙
而店家卻用了許多似是而非的理由來搪塞
這是怎樣的教育?
直營店耶!!
直營店掛著大大的GIANT,就是代表著GIANT這個品牌
如此的丟人現眼
就連許多騎著G牌車的人都蒙羞!!
服務比代理國外品牌的台灣公司還差!!

非本店家出售的車輛,
當店家表明做某些調教需要收錢時
我覺得多少合理(當然,也有些車友認為不合理,不過這不是重點)
我自己也碰過:車子在該店買,但是自購牛角/台製肉球請購買店家裝,用很不以為然的口氣念了我
但是當一個店的店長!!店長耶!!直營店耶!!
用這種態度來面對客戶
而且還丟東西,管你是紙/筆/工具/車/還是本文提到的保證書)
根本就是不應該出現的動作

從一開始的排斥/拒絕客人的請求
到當著客人的面前丟東西
根本就是犯了服務業的大忌!!
相信從事服務業的人都曉得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有跟VISION大交流過的人都知道
VISION大的態度相當的好
有問必答,而且回文相當的迅速確實
相信當VISION大都忍不住,必須要PO文抱怨的事情必定非同小可

GIANT,
虧你還是國際大廠!!
國際大廠,在自家國內的服務卻是如此,
丟臉阿,丟臉!!

本來就不怎麼考慮GIANT的車列入下一台的清單
這件事之後,更別提了!!

這件事情,
個人認為:
1:GIANT高層必須出面公開為此道歉,不是客服人員說說就可以!
2.必須嚴懲這位店長,並將此事件/客人之應對,列入員工教育訓練之課程
3.對VISION大做出合理的賠償(這點就看VISION大的意思了)

以上
是我的小小意件!!

PS: VISION大,如有後續的處理情形,也請PO上來讓大家知道處理狀況!!

捷安特阿......只剩下車子還不錯而已了.....其他就別提了!!!

我已經放棄這個牌子了!!!

還好他牌沒讓我失望過!!!
Flickr → http://www.flickr.com/photos/kinomoto41/c
鬼塚櫻吉 wrote:
捷安特阿.........(恕刪)


認同~
捷安特是我的第一台車~
但是 我對於他們的後續服務感到心寒

一堆店家都掛著捷安特的牌~
態度都是"不爽你去別家買阿"
小弟也吃過虧...

所以小弟第二台車~就買M牌的了
腳踏車曾經是黃昏產業...
每個店家都拼死命的增強維修技術~
補胎又快又精準~調整精度沒話說
重點是...不會動不動就開口說錢...畢竟
存活才是王道~

如今~
已經變成~寧願不修車~
就組車就賺了,一天組個五、六十台一點也不誇張

唉~不要說是誰害單車市場變成這樣~
因為這是大環境使然~但是GIANT的該死~
已經讓大家譙到不行了~看完這一篇~
我更不可能再買G的東西了...G就是G...囧
公司的客訴電話...其實還好!
我曾經去年.....投訴某家航空公司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後來案子轉移到當地縣政府,
當地縣政府還發紙本公文.....到總公司、當地航管、易飛網以及當事者我,
並且要公司....派遣代表招開協調會,
如果公司未派人來....縣政府還有強制的法令處分廠商,

所以當初....我與該家航空公司......鬧到調解會上(調解會有法律效力存在喔會議進行中還有紀錄等等),
最後...航空公司不敢鬧大........採取了私下和解!

對於客訴,
說真的我不是很相信!
但是對於公權力的介入,對於商家確有很大的殺傷力!
你可以透過當地縣政府消保官,將人事時地物....並將你要投訴的對象告知消保官,
自然他就會發紙本公函...請廠商跟你協調囉!

我只能說....超級有用的

個人經驗談



修正附加...
剛剛拿出去年的公文,
文中有引用到...
1.依據ooo幾月幾日申請調解書暨消費者保護法第44條規定辦理。
2.受通知人於上開調解日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到場,委任代理人出席者,請攜帶委任代理人之委任書出席。公司代表請攜帶公司執照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委任書並加蓋有關印信。
3.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及第57條規定略以:「通知企業經營者或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而不到場者,得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neal28 wrote:
其實丟保證書,是他看...(恕刪)

沒錯..一家店的店長把自家的保證書丟在地上又是當著客人的面前丟...這動作真的是非常嚴重的..
就代表著否定自家的品牌..不尊重愛用該品牌的客人..這店長應該開除才對..
我記得捷安特不是五年保固嗎?但細分是變速器和座管等非消耗性零件是一年保固.而大盤和飛輪.
變速線..等零件是沒有保固的..
可是你的是車架是有五年保固的..你也一而再再而三清楚說明了是車架的問題.為何那店長硬要挑其他非關問題原因的零件在刁難呢?他說的那些跟車架根本不相關的啊....這點該店長真的就站不住腳了...
世界知名的品牌店家根本不應該有這惡劣的服務人員的...
支持你用力往上投訴..
看了開版大的文之後才發現

原來我遇到的單車店老闆人真是超nice的

這家店是主打gaint的,但小弟的車是khs -T3 和美利達speed系列的車

每次有問題到這家單車店,老闆總是能幫我把問題解決,且收費合理。

雖然這粥裡有老鼠屎但也不代表全部都是如此,對於好的店家還是要給他鼓勵鼓勵的

壞的店家要提出來給大家譴責,好的店家也要提出來讓大家表揚

才能讓消費者和好店家雙贏丫

p.s南投 埔里應該都知道的好店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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