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你的行為+1
對方違規就違規現在的人很多都這樣子打死不承認硬是要凹
想當初我也是騎摩托車~依台小黃看到有一群學生方向燈都沒打就給我往左邊切
我跟小黃前後距離不到30CM,但是他在我的左線道~我在機車專用到,就熊熊給我切過來
我未了閃她犁田了~腳還被車子壓住脫過去,沒有骨折,但是嚴重脫臼,有一大片撕裂傷,腳踝反向90度
重點來了,等公車的學生跟警察說是我閃小黃自己跌倒的,不是小黃的錯(只能說
,那一些學生一看就沒有駕照)所以我超很小黃的~害我打石膏加休息5個月.
雖然我不是騎腳踏車,但是還是很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