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ner wrote: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阿,有的斜坡下滑真的很快,您又不能阻止其他人滑,的確是有被追撞的可能。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要騎,就不要撞倒別人或妨礙到別人。 所以啊您也講出了重點既然下滑速度快可能追撞別人何不在此宣導一下引道下車牽引呢?而您卻在此宣導腳力夠就用騎的?雖然討論您我雙方意見相左小弟主要是不希望有人受傷啊若有得罪還請您多擔待但安全還是得請大家注意一下
我承認我是用騎的~我承認我是違規的~先說錯就是錯~我是錯的~但是~秀朗橋下新店端的河濱公園那麼寬的下坡很難以抗拒~還有~福和橋上下台北市端的河濱公園引道多麼滑順~很吸引人~真的太小的天橋~或車道真的很小我都有乖乖牽車~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