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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強制立法騎車戴安全帽夜間要有前後燈

waroro wrote:
時速5km也要戴嗎?...(恕刪)

(最後建一條環台高速自行車道,單線三車道以上,還要有路肩,最低速限20km,最高速限60km,內車道為超車道,或以最高速限騎行)
我笑了
謝謝版主提供每日一笑
candyz wrote:
完全不通的理論......(恕刪)


的確是,騎腳踏車的人有走路的多嗎?而騎腳踏車的被撞的有走路被撞的多嗎?晚上走路別人就看得到嗎?
與其限制交通工具使用人,不如多想想道路工程規劃要如何才能更便民。
#不顧北京反對
jackyhsiao wrote:
戴安全帽 + 1夜騎...(恕刪)

照你的說法來看....
男生的"那裡"比什麼都重要
所以強制立法騎車要穿護鐺
女生的臉比什麼都重要
所以強制立法騎車要戴全罩式安全帽

安全帽必不必要真的是看人啦
不必立法這麼嚴重

前後燈這個就比較需要一些了
以現在的情況及夜間騎車的人口來看
光靠反光設備可能已經不符合需求
至少車上要有個能自主發光的設備好讓別人能知道你的存在
所以我支持車上要加裝前後燈
不一定是要亮到可以照明的
前後加裝個青蛙燈讓人家能看到也就夠了
不過重點還是
夜騎請騎慢一點!!!!
candyz wrote:
完全不通的理論.....XD
那人在路上跑、在路上走,也是在移動,最好也戴安全帽啦....(恕刪)


那這樣機車也是可以慢慢騎,也是可以去巷口買菸
是不是也可以不用戴安全帽?...XD
安全帽+1
(總覺得好像有多到舉不完的例子...還是開心騎最重要)
garcia25 wrote:
那這樣機車也是可以慢...(恕刪)


巷口買菸如果用跑的比騎單車或機車還快,應該也要戴安全帽,還真的是無止盡。

既然要限制那麼多就多限制點

騎腳踏車要考駕照啦

小孩子騎車也要駕照啦

不然通通不准上路

這樣可以了吧





自行車?

自行車還不算台灣最普遍的交通工具勒(當然你要定義為休閒、運動工具我也無所謂)




先看看最多的機車吧

立法強制規定之後,一堆西瓜皮在路上跑


有達到保護頭的效果嗎?


君不見一堆人把西瓜戴在後腦杓,飆的飛快時扣帶還會緊勒的脖子呢!

是在放風箏還是玩減速傘?



河濱多少人的單車安全帽價值是大於自己機車安全帽的?


單車快還機車快啊?




與其花時間搞這個,不如先探討如何解決台灣目前的交通亂象,

弄好後再來談自行車的部份也不遲。




h3232 wrote:
本人假日常去夜騎經過路段 如關渡平原 洲美橋 等...一堆人不戴安全帽 夜間更無前後燈

你看的到我 但我看不到你啊 也連累我們這些自愛的人的人...(恕刪)


請做夜視能力檢查,考汽機車駕照體檢不是都有檢查這個項目嗎?

若然因為您看不到別人就得立法強制別人必須讓你看得到

那...每個人都有五花八門的需求,每個需求都要立法,試問要立幾十億條法則才能符合全民的期待呢?

依此邏輯延伸則....是否也要立法---行人是否也得配戴 前後燈 + 安全帽 + 喇叭 才能出門呢?

自行車還有反光標誌,行人可是沒有的.....而且神出鬼沒的....

有的人只在白天騎車,有的人只在夜間騎車,有的人全天候.....立法是需要全面性考量的吧!

與其說立法規範設置車燈,不如立法規範自行車道需設置夜間照明還來的實際吧...

還有就是不管從事任何活動,都應該量力而為,視線不良時本來就應該減速慢行呀....

小弟住在山腰,卻沒碰過哪個路段"看不見"對向來車或是自行車或是行人.....

不專心騎乘、不注意前後左右的話,就算裝了車燈還是看不到滴....






小弟認為

夜間騎乘車燈是滿重要的 強制裝車燈小弟認同

但是安全帽 我就持反對意見

畢竟向一些大大說的

騎車每人需求不同 (總不能叫媽媽奶奶上市場都戴安全帽吧)

而且其他國家也尚無此規定

如果騎自行車不戴安全帽很危險的話 我想世界大國早立法了

畢竟平路時速20~35內突發狀況都還來的急反應吧(下坡除外)
立了法以後。
會不會規定要考駕照、領車牌、繳交道路使用費、改裝單車要送到監理所驗車..........

戴不戴安全帽是駕駛自家的事...不要把管汽機車那一套用在騎鐵馬的身上

他x的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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