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wrote:
老闆娘說您還欠他錢,...(恕刪)
謝謝您幫笨兔子解開疑惑,我想應該是算數不好的兔子,遇到了算數更差的老闆娘
才會有四佰多這令人疑惑不懂的數字出現,所以正確的數字應該是兔子欠店家558才對!呵呵~
只是您的分析卻又造成了兔子的另一個困擾~~原來我真的有欠錢、那還敢上來發文(心虛中…)
(1)
老闆說:「不好意思,都賣完了,所以這盒只有 11 個,不能以本來的一盒(一打)優惠來計價,只能以單顆方式計價,一顆 10 元,共 110 元...」==> 顧客有可能接受嗎?
(2)
顧客說:「本來 100 元可以買 12 顆的,現在少了 1 顆,應該是要扣 10 元,只能算 90 元吧。」==>老闆能接受或者應該接受嗎?
站在我是消費者的立場上,當然會覺得這樣的算法似乎不太合理,重點是和一開始說的不同
店家老闆的立場…我當然不敢說他一定要接受,如果因為做了我這筆生意、而讓他們賠錢的話,我也不想
其實會上來請教各位大大,也是怕自己太主觀的立場,會有失公正
發生這樣的事我己經被身邊的親朋好友唸了一頓,我知道我也有錯,錯在這一切都只是口頭承諾
我不會說出是哪家店,畢竟這只是買賣雙方立場不同所產生的問題,我也不敢說一定就是我對,
全是對方的錯,就當是個教訓也好、是個經驗也好,下次在沒辦法銀貨兩訖的情况之下,要買任
何的東西、都要非常的小心仔細~
兔子現在的想法是、不主動、不逃避、就看店家還會不會打來要錢囉~
各位熱心的大大、就當是看了個購物糾紛的案例好囉~不要生氣哦!
還是感謝各位大大的關心與建議、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