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個話..相關權益的破壞者,通常不是別人,而是這項權益的使用者..只是當這權益受損的時候,常只會指責別人侵害他的權益,卻忘記了自己的行為可能早就已經傷害到這項權益的存在...不過以上僅屬於狗吠火車,"反正義魔人"魔人請退散..另外,單車可不可以也開個類似""七嘴八舌""的版面,該版面文章一定時間內自動消失...
justirene wrote:星期天早上同時間,我...(恕刪) 我不參加車隊,因為我要輕輕鬆鬆地騎,我不需要當勇腳,也不會去海放別人,我可以找幾位好友一起出去休閒,雖然在車道上經常遇到的是:全家大小車隊,小朋友的橫衝直撞,但我遠遠看到就會小心。機車侵入自行車道,雖不高興,也只能望之興嘆夜間散步溜狗的人,夜騎沒裝/不開頭尾燈的人。但我最討厭的還是一大群 高速騎乘的車隊,版上常有人對少數小朋友慢速騎乘大加撻伐,卻未見有人對少數高速騎乘的車隊予以譴責。在有許多人、不甚寬敞的自行車道以時速30 km或以上來來去去,很帥嗎?在車隊討論版裡有經常宣揚、比較誰是勇腳,不斷宣揚,實在讓人無法人認同。要高速騎乘,練腳力,為何自已不去二重疏洪道或去公路、馬路,反而要別人去別的地方?河濱自行車道不是給人休閒的嗎?為何要搞成這樣!
ariel2747 wrote:看看這批人的德行.....(恕刪) aruel2747兄光夜團的成員絕不會比中指的因為照片上的錯覺使得讀者誤認有人比中指請aruel2747兄再看一下就會發現真的是誤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