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了高雄小舟文章中的台鐵回復, 越看我愈不懂, 兩篇文章感覺很有牴觸, 在2008/7/8台鐵回覆中有提到: 行李之規定每件長度不得超過2公尺,體積不得超一立方公尺,總重量不得超過40公斤 , 而在 2008/7/15台鐵回覆: 在此告訴您一個好消息!您的寶貴意見已獲得本局高層重視,指示車站凡旅客攜帶「折疊式腳踏車置於攜車袋」體積不超過45立方公寸,長、寬、高合計不超過100公分.我的單位換算不是很好, 我的疑問是到底是 45立方公寸比較大還是一立方公尺比較大, 我怎麼覺得是一立方公尺. 如果是一立方公尺比較大哪台鐵的回答不是把大家當白痴耍嗎?高雄小舟 wrote:這是小弟看了這一篇小...(恕刪)
TINCHI wrote:有創意!但是我很...(恕刪) 這個方案是有的~台鐵的另一個人車同行~人與汽車喔目前使用的人很少~因為汽車上火車的站太少~又需要提前兩個小時到站~使用效率太低~台鐵有意取消~但是話說回來~如果在沒有改變現有車廂結構下~台鐵順應民情~開放自行車只要有包裝~皆可上對號或非對號列車~以目前騎車人的熱情~那車廂裡會變成啥樣子啊~我認為會像戰場~為誰而戰(站)~為何而戰(站)
之前發出一人一信活動結果得到的是 ----複製貼上的回信說了一大串 重點就是摺疊車不給上火車許多憨直的民眾都被那[非對號列車]給唬弄了台鐵剝奪大眾的權利那麼請大家不要留情的剝奪台鐵員工的福利算了...反正在網路上說一大堆台鐵也看不到....多少人的花東之旅葬送在台鐵這不合理的規定...........至少我就是其中一個........
Pachilla wrote:問題是這些“東西”是我們納稅人在養耶﹖...(恕刪) 欸!兄弟,不要說這些人是「東西」好不好?他們是人,「真不是東西」......訂這種規定......無言.................
其實....台灣政府的效率其差無比...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是公務人員心態...其實...最有效的辦法....投書無效....抗議有效....會吵的孩子才有糖吃....減探是公務人員作秀的工具....而我們這一群可愛的鐵馬族...是最能達到減碳的一群環保尖兵...辦法是可以變通...為什麼會讓我們覺得不合理....真的希望鐵路局大人....動動腦一下...難道要我們去立法院抗議....你們才有所動作....也許毛治國部長可能有點太忙...加油啊鐵馬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