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交通警察製作筆錄。
2. 最好是先跟對方談判並且錄音作為"對方承認有這起事故造成你受傷"、"駕駛人為他女友"。
3. 將您所受的損失"醫療單據"、"無法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項目列出。(越詳細越好)
4. 到事發地所屬警察局提出"過失傷害暨民事求償"之訴。
5. 檢察官偵查階段即可跟證據並且留下錄音等證據後到地方法院提出"過失傷害暨民事求償".
官司過程中會先在檢察官偵查階段,偵查終結分為起訴或是不起訴.後來會進入到法庭.95%法院會依據鑑定報告做為量刑的依據. 整場官司打下來約需要1~2年。
PS:有興趣瞭解的話可以私訊跟我要電話,我電話跟你講會比較詳細。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