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mdu wrote:
1. 鮮少聽說玩音樂的會有大頭症
2. 大提琴的數量遠低於單車,帶大提琴上火車的更少
3. 沒有人會把大提琴用塑膠袋裝一裝來放
4. 一但宣佈單車都能上所有火車的話,一般旅客權益何在? 要再加掛一節單車專用的車箱嗎?
1. 那是還沒在他們頭上動土.
2. 那要執法請一視同仁, 不能說數量少就不管。如果依數量比例來說, 腳踏車還是比汽機車少很多, 那幹嘛要管那麼多?
3. 如果大提琴可以折疊, 也許真的有人會放進袋子裡....

4. 加掛一節單車專用車箱也是方法的一種, 也不用每班車都加, 把復興號一天大概加個四, 五班, 我想也夠了...
不用把單車族看成洪水猛獸, 我們只是想爭取平等的對待, 要影響其他旅客也不是我們的本意, 騎單車的人大多都是低調而且與人無爭的, 但是也不用這樣"明文規定"的去壓抑單車族吧? 壓抑就會招致反彈, 這就要戴上"大頭症"的大帽子嗎?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那要執法請一視同仁, 不能說數量少就不管。如果依數量比例來說, 腳踏車還是比汽機車少很多, 那幹嘛要管那麼多?
機車及汽車不會要求進入載人車廂.假如開放單車可進對號車廂以現在單車熱門之程度,你認為會不會影響其他乘客.
我相信Henry兄的意思是說, 我們不會因為無障礙設施造成運輸量的減少, 以及影響到旅客的動線, 就不在車站/車廂內設置無障礙空間/設施.
無障礙空間設施是依法設置,法律依據為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邀集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當地運
輸營運者及該管社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於運輸營運者所服務之路線、航
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
無障礙運輸服務。
大眾運輸工具應依前項研商結果,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
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交通機關必須設置無障礙空間/設施,否則違法,如大家認為單車族為弱勢而需要保障,也許可要求立法,但本人好手好腳不認為需要被保護.
同樣的, 單車族的權益也不應該以"影響其他旅客的權益"為由, 就不予考慮. 單車族攜帶裝袋單車的權益, 應與攜帶大型行李的乘客相同, 而這是台鐵目前未妥善服務的一環, 與大頭症無關.
台中小康 wrote:
機車及汽車不會要求進入再人車廂.假如開放單車可進對號車廂以現在單車熱門之程度,你認為會不會影響其他乘客.
請不要把我的話斷章取義, 因為上面有人說大提琴的數量比腳踏車少很多, 所以我才會拿這個當比喻, 不是單指自行車上火車這回事!
有一次我下班回家, 心血來潮搭了通勤電車, 看到有位騎 Stida 的上班族先生, 本來把車子停在司機室的外面, 但是後來人愈來愈多, 這位先生不想妨礙其他乘客站立, 就把車子拉過來抱住, 當作是自己的行李, 一點都不會妨礙到其他乘客的動線。
我遇過的單車族上火車, 都會儘量找人少的地方, 甚至如果車廂裡沒位置, 我們會乖乖的站到車門走道間去, 畢竟妨礙到別人, 我們也會不好意思。我自己有個例子, 騎車到雙溪, 想搭火車回家, 發現第一班的莒光號人太多, 我就再等一個多小時, 搭下一班的通勤電車, 我相信其他的單車族也是會有相同的想法 !
在現有的狀態下, 上對號車真的有其不便之處, 所以單車族也會有所避免。但是這種全面禁止, 未免把單車旅都視為不友善的一群, 何必呢?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因為跟他認真就輸了
他只會斷章取義來挑語病,挑他可以用來反擊的部分來模糊焦點
真正討論的議題到哪裡去了呢?
我不斷回應他的文章,卻完全不見他針對議題的回應
只見他不斷扣帽子污衊別人的人格,意見相左就是非理性無道德
連就事論事都辦不到,還奢望能跟他討論什麼?
如果台中小康兄要回應這篇,就請針對以下的幾項問題:
1.你不斷強調大眾利益,但台鐵是國營寡占性質,與客運業不同
就好像住偏遠地區的人也要用水用電一樣,交通也跟水、電、通信一樣是人民基本的需求
能因為小眾需求or較高成本就不提供服務嗎?
2.行李長寬高總合110cm的限制是否合宜? 是否應爭取修改?
現行制度下有多少不合規定的行李? 獨限制單車是否合理?
3.公文規定是禁止攜帶,但實則是可以補收運費或事先買票
如此在收費的情況下,台鐵是否有將之用於改善攜帶單車者或其他旅客的權益?
多收一人的票價,相對於高鐵、客運等而言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若您針對這三點回覆寶貴的意見,我相當樂意聆聽指教
否則的話,就還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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