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哇咧 不知道在搞啥
台灣的法律條文真的是模擬兩可到天下無敵啊
臺鐵局呼籲旅客,切勿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搭乘對號列車,違反規定者將依「旅客搭乘對號列車區間等額票價」補收運費。
是運費喔
所以他還是托運的行李
事不能占位子的>.......除非你一開始就買兩張車票吧
唉
話說6/12 我背著我的小折+攜車袋 才剛搭著太魯閣號 從台中豐原火車站
去了趟花蓮 雖然太魯閣號很晃...
可是 當我跟我的小折 走了趟天祥晶華 花蓮市區南濱--七星潭單車道
真是感動啊.....直覺 下趟來花蓮 要再來趟單車之旅
可是當台鐵7/1法令一宣布 哇咧........
我想 開一部車4+2輪 ......跟一票朋友 可能還來的划算一點喔
太魯閣號 豐原到花蓮來回 1420*2(1人+1小折)*4人同遊=11360......XD咧
真不知道這樣有沒有算錯啊
當然啦 太魯閣號快4個小時.....若是想坐區間車......花上的時間......
看來單車+火車花東之旅 是不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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