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ame wrote:
單車 無法超過慢車道(恕刪)
所以你認為停在路邊車下要怎麼下車?駕駛要從另一側下車,你覺得這樣符合正常上下車習慣?
就算是停在停車格,開門就是會開到車道上…
而且,請先思考我要傳達的東西
當一個車主要開門下車時,勢必要先注意後方是否有來車,這是基本的駕駛守則。然而,如果今天的環境是在光線充足的白天,要發現一台慢行的單車不難,但如果是在光線不足的晚上巷弄呢? 沒前車燈的情況下,難以發現單車,自然提高了被擊落的機率。如果是在大馬路上,汽機車的車燈很容易使靠邊的無燈單車成為暗區,同樣很難被發現到,一樣是高機率被擊落…
大家都有在晚上或是光源不足的地方騎車的經驗,當我們要查看車況時,轉頭後會吸引我們目光注意的東西就是移動中的光源,然後我們會藉此判斷這是什麼車,判斷我們該怎麼避或是保持安全。但對於暗區,很少有人能快速專注的去發現當中是否有危險。不止是騎車,就連行人也多是循著光源去找車的動態然後調整自己的安全位置…
車燈的確不是用來判斷前面會不會有車門打開,但可以用來讓車上的人知道有車靠近,它不止是照明,也是一種通知,如果基本的避險方式都不願意做足,那別人要怎麼扛這種不確定的責任?今天如果燈光充足車主開門完全不看,那100%責任就是要吞了,但如果車主下車時因為前面的原因無法明確發現單車,開了車門擊落單車,我真的不認為單車會完全沒有責任,就算是時速只有20KM,每秒鐘也前進了至少5公尺,這已經是一台轎車的車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