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x1964 wrote:
單純市區代步騎乘動力又比電動腳踏車好
大大壓縮了電動腳踏車的客戶層...(恕刪)
你在單車版說這話讓人覺得你是移工的思維吧,不用自己出力的交通方式本來就有很多,捷安特和美利達的電輔單車賣全世界都供不應求,是因為老外不知道有Gogoro這種電動機車嗎?
有關電動自行車,目前的心得是:
純電無腳踏板的機車會打到Gogoro,根本進不來就不談了
主要談純電+助力+無電騎行三模式的腳踏車:
.單電池幾乎都是隱藏可拆卸電池,不掛尿袋不會影響外觀
.有變速的:大多是26"高級貨,但價格也沒多貴,約rmb2600起跳,rmb3500就有很不錯的鋁車.
.1:1無變速:16/18/20/22/24/26各種尺寸都有,從1100單電池/裸車-到3500雙電池可跑100KM都有,是很方便的代步車,也是我目前瞄準的產品
.重量都很重:含電池20-30KG,運費大概rmb17-22元/KG,如果能走大量海運,那能降到11/KG,但照規定,電池/電機/馬達產品算官方禁運,只能走私人空運.
.這麼大一箱,幾乎都要打稅13%起跳,如果無申報資料,也有收nt2500定額關稅的.
.可以在大陸掛牌的3C4A車會禁速鎖在20-30KM,但多了煞車燈+方向燈比較安全,可惜只能有16"的,台灣這種道路品質,沒個20"雙避震,真的是受罪,難怪高雄搞個路平,大家就高興個老半天!
捷安特助力車兩岸價格都是貴森森,算是有錢人的玩具,我要找平民代步車,這種就覺得還夠用:

Pooky wrote:移工可以駕照的, 只要有居留証(一年以上)就可以, 外勞的幾乎都三年, 所以沒問題.
移工沒駕照才只好買電...(恕刪)
在台灣的分法,和一般人觀念不一樣:
.要人力腳踏才能前進的,稱之為腳踏車或單車
.有機械或電機動力,不須要人力腳踏才能前進的,稱之為自行車,從外觀分為電動機車和電動自行車,目前台灣交通法規裡面好像還沒電動腳踏車這個名詞
而道路規則主要規範的是有機械或電機動力的車輛,這些車輛都是要掛牌才能上路的
而不須掛牌的電動自行車,要上路則必須取得閃電標誌的才能上一般道路
所以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腳踏車
電動腳踏車,目前算是在灰色地帶,據我所知,應該還算是腳踏車的一種,視同行人而非慢車.
台灣電動自行車因為有電池<10a,時速<25KM,續航力<30KM的規定,而且多是氫酸電池,2年內必定報廢,鋰電池車種又太貴,所以實用性實在不佳,我反而看到騎鋰電動滑板車的老人有增加的趨勢.
台灣要推綠電,但好像又不想推電動車,不然以台灣的實力,政府補助下的電動2輪車應該不會太貴,只是會讓汽油機車沒人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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