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的經驗不論如何還是報案比較好這樣先做個筆錄拍幾張照也有依據之後警方會盯住你們的合解進度如果只要花點錢可以解決的警察也會請雙方達成合解協議這樣對您也比較有保障喔不過還是有人完全不理的大有人在啦但至少這樣做可以保住您的權益尤其是對自己有利的時候~至於您的情況~應屬追撞吧~~所以呵呵~您好像要負較多責任
小刀大你也成了空中飛人了....早日養好傷再出來夜騎吧。祝福你。阿婆那邊如果他願意賠你,你意思意思拿點就好了。雖然是你受傷受損比較多,但是這件事情真的是你跟太近了。也給車友們參考,同一車道上,後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這是後車的義務。前車不論什麼原因緊急煞車,只要他不是變換車道,他都沒有義務去管後車會不會撞上,因為如果後車有照交通規則保持速限跟距離,正常情況下不論前車出現什麼狀況,你都應該會有足夠的時間跟距離來反應,是不可能撞到前車的。照小刀大的敘述,距離才五公尺...就算上了交通法庭恐怕也是小刀大輸。恐怕還會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開罰單...雖然只有300-600啦。一般這種情況,前車還會跟後車要損害賠償。人平安最重要啦。
這個不用爭的,前車駕駛的後腦沒有長眼睛,只能靠小小10CM寬的後視鏡得知後方的有限路況。法/理/情上無論哪一點,都是後車能夠往前直視的駕駛需要去注意前車動態。至於阿婆這樣騎車不專心亂來,難道遇上的人不會很幹嗎?會呀!誰不暗陰陽呀!誰在路上沒遇過這種人呀!但報警時,她推說看到一個影子,分不清楚是小孩還是貓,發生的太快,只能先煞車再說。你去哪裏找証據?而轉另外一個角度,相信也沒誰願意有一天在街上騎車,突然閃過一個影子分不清楚是貓還是小孩,只為了怕之後無法舉証而被後車告,然後就先硬生生把它壓過去再說吧。這種事,您幹得下去嗎!將心比心,這是無解的。萬一法院有這種判例,那才是真正用路環境災難的開始。唯一能幹的就是祝她有一天後面跟著的是拖拉庫!如此而已。我一直相信祝福多了,念力是會成真的。這種人應該有不少人賜與他的背後靈巨大的念力累積了吧。希望樓主釋懷。
連人帶車直接向前翻轉大概有270度,然後直接飛出去(大概飛了將近有一公尺多)哇~~~這讓人回想起小時候也曾如此表演過不過年紀越大,現在不小心騎車~~不敢嘗試!!不過這年頭騎單車還是弱勢~~自己多小心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