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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推出的oBike很多人亂停

需要被檢舉的是放任低價劣質的待租單車佔用公共空間營利的業者,不要搞錯對象了。
scorpian wrote:
如果今天是私人腳踏...(恕刪)

私人腳踏車
有人檢舉
有環保局會去貼公告7天
7天後拖走
整新拿去惜物網拍賣
收入繳入國庫


然後這是2018年以後措施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6080144-1.aspx

現在對OBIKE還算不錯
交通局 交通隊 環保局 還在踢皮球


如果板上有打手的話
建議去找相關法規 去研究研究
用未經同意的公共區域作為招租自行車的生意場所,這本身就已經不合法,不是嗎?只要有「待租」的自行車在街頭(未經同意區域),就是直接跟公司開罰單,跟流動攤販同樣處理。
公共停車空間全面落實使用者付費,就沒這個問題了。
XerXes wrote:
需要被檢舉的是放任低...(恕刪)
scorpian wrote:
公共停車空間全面落...(恕刪)


這不會解決問題,今天你去公園並不需要付錢,但是在公園擺攤做生意就是有問題的,不管進公園要不要付錢。
全世界的公共停車位都是我的營業場所的概念
免店面~歡迎投資
scorpian wrote:
私人自行車亂停,也一...(恕刪)

同意
路霸
亂停的機車,汽車更是毒瘤
asdtw wrote:
我怎麼印象中ubike是直接把停車格拆掉,變成ubike的停車柱,變成只能停ubike。現在的obike只是暫停停車格,騎走了摩托車還是可以停阿...(恕刪)

胡說八道。

hjfrank wrote:
胡說八道。...(恕刪)


台北市有些地方的機車格的確是被這樣變成一般單車格的
但並不是規劃成ubike專用
之前還上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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