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1027 wrote:
這種事情個人認為就是各打50大板
吃燒餅都會掉芝麻喝水都會嗆到了
所以不能說公部門就不能有疏失
難道騎士就沒錯嗎
真的熟悉路段路況應該不會這麼慘
錯了就認錯
就去修正
在那邊酸來酸去嗆來嗆去會比較好嗎
不懂騎士錯在哪, 摔傷了還要被打 50 大板, 還是錯在根本不該騎上馬路?
我也知道台灣路很爛,但一昩的把過錯全怪道路的看法我很反胃
我不是說騎士有錯,這很單純的就是意外,沒有任何人有錯
但你硬要推一個人來擔責任的話,那騎士和公路單位就是一半一半
路本來就不是專門為各式輪胎設計的,出了事自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就算了
硬是要叫別人背鍋子是什麼心態? 想拗國賠嗎?
這就跟走路撞到樹,不怪自己反而怪樹長那邊一樣可笑
這棟看得出很多單車騎士水準和重機一樣,只從自己看別人
你想騎重機,別人和法規就得配合你,不然就是岐視重機
你想騎單車,全台的路就要為你而修,什麼都要別人配合你,自己大意就完全無罪
非要國家為少數人大刀闊斧全台大翻修?
還是大家希望看到干脆禁用這種不合格的輪、簡單、快速、又不影響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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